
凤凰网财经8月8日讯( 彭彬实习生孔天骄)8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了大同银监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南郊支行及其员工宋晓波、赵振国、黄元龙、韩之泉、武尚印、郭世斌、周建平、高飞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告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南郊支行因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办理国内订单融资和国内保理业务。大同银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于2018年7月17日对对中国工商银行大同南郊支行罚款50万元;禁止宋晓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赵振国、黄元龙、韩之泉、武尚印、郭世斌、周建平、高飞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天眼查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南郊支行的法定代表人为王武斌,2005年12月26日,在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