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外汇新规:不能出海炒房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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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外汇新规:不能出海炒房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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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

连雨不知春去,一晴方觉夏深。2017年的7月真是一个神奇的月份,不仅证监会实施了新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外汇管制新政也在同一时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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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外汇管制新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不仅加强管制境外汇款,也调整了民众每日领取现金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在新规下,中国居民每年每人5万美元购汇的额度仍然保持不变,但是换汇过程变得繁琐了,监管也变得更加严格。

首先,无论是通过柜台或者是网上办理购汇,均需要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对个人购汇用途进行更详细的调查。可以购汇的用途包括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非投资类保险、咨询服务及其他共九大类。但申请书上明确,“境内个人办理购汇时,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违者将列入关注名单,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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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因为过去这两年中国投资者、消费者在世界买买买把歪果仁给买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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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新规规定,单日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人民币下调到5万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单日累计购汇如果超过5万元人民币(约7200美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金融机构都要缴送大额交易报告。业内人士表示,银行扩大监测范围,主要是为了反洗钱,防范利用大额现金交易从事腐败、偷逃税、逃避外汇管理等违法活动。此举对普通消费者影响不大,对于金融机构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超5万元现金交易就要上报,一方面会增加监控成本,另一方面也考验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

另外,新规还对换汇人员的关系进行了控制,增加了“小本本”(关注名单)。如果存在违法违规套汇,购汇人除了会被列入“小本本”,在此后两年取消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还可能面临逃汇金额30%左右的罚款以及5万元以下罚款,且相关信息将依法被纳入个人征信记录。被纳入个人征信记录那就“厉害”了,以目前金融机构一体化的程度,去银行开个卡都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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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也不能出去瞎霍霍

对于近年来国内到国外投资的热潮,国内民众没少口诛笔伐,国外的民众也并不领情。例如中国投资者在济州岛、加拿大购买房产,就引起当地民众的抗议,这项外汇管制新规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

南京一房产中介就表示,“对于想把资产从国内转移到国外购置房产的中国投资者来说是个不利的消息,外汇管制增加了资产转移的难度,海外投资基本和普通人说再见了。”

因此,新规实施影响最大的当属迫切想转移财产的群体,例如发生财产纠纷的公众人物、贪腐人员等等,普通人守着自家门前的一亩三分地,海外投资什么的倒是不会产生多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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