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WEMONEY讯 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一连开出四张罚单,分别对安付宝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付宝”)、通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商务”)、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付通”)、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支付”)予以处罚,罚款金额合计66万元。
上述4家公司都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处以罚款,其中通联支付在4家公司中被罚最多,被处以33万元罚款,安付宝被处以罚款12万元,通联商务被处以罚款15万元,盛付通电子支付被处以6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都为2018年10月18日。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以来,通联支付、盛付通已多次被罚。此前的10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通联支付四川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9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10月8日。
此外,9月25日,央行太原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盛付通于9月14日被处以警告及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7月,国家外汇局在官网公布的违规处罚信息显示,盛付通因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罚款62.5万元。(凤凰网WEMONEY 赵梦男/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