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WEMONEY讯 1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下称“上海分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下称“处罚信息表”),1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分别被央行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共计102万元。
据处罚信息表,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银联”)被罚款24万元;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开店宝支付”)被罚款18万元;上海电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电银”)被罚款6万元,作出处罚日期为10月31日。
此次处罚的机构还包括,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下称“快钱支付”)被罚款12万元;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友支付”)被罚款6万元;上海申鑫电子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申鑫支付”)被罚款3万元;银视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银视通”)被罚款9万元;上海润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被罚款12万元;得仕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9万元,作出处罚日期为11月1日。
此外,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下称“平安付”)也被上海分行处以罚款3万元,作出处罚日期为11月3日。
公开数据显示,在此次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罚的公司中,上海银联被罚款金额数量排名第一。同时,上海银联并非第一次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作出处罚。2017年8月,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上海银联被央行上海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6万元。
另据处罚信息表,此次罚款金额数量第二的为开店宝支付,工商资料显示,上海即富旗下全资子公司上海点佰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更名为开店宝支付,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并于2018年5月28日取得《营业执照》。在央行行政处罚信息中,开店宝支付曾3次被央行分支行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近62万元。(凤凰网WEMONEY 张国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