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WEMONEY讯 1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表》(下称“处罚表”)。陕西易通商联网络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易通商联”)因《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违反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被西安分行处以3万元罚款。
工商资料显示,易通商联成立于2011年7月,公司法人为吴良荣,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业务范围包括从事预付卡业务、预付卡运营、企业电子信息管理服务等。另据官网介绍,易通商联前身为陕西易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易通企业”),2011年10月底,易通企业注资成立易通商联,并于2012年6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12月,易通商联前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跃平退出法定代表人职位,由吴良荣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最终受益人方面,由吴良荣、孙国峰分别持有易通商联股东57%、38%股权。(凤凰网WEMONEY 张国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