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WEMONEY讯 当企业赶上了风口,但同样也被推上浪尖。近日,瓜子二手车所属公司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下称“金瓜子”)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250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海淀分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11月5日、11月6日分别调取了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和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的二手车成交数据。数据显示,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成交量为442878辆车,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成交量为92375辆车。此两者的二手车成交数量均超过金瓜子的成交数量。
综上,海淀分局表示,金瓜子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海淀分局认为当事人广告宣传中使用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责令金瓜子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处罚罚款1250万元。同时,海淀分局要求金瓜子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就近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此,瓜子二手车与11月28日发布声明称,瓜子二手车针对该决定定性存有异议,已根据法律程序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再次重申,“成交量遥遥领先”广告用语是瓜子基于事实的客观表述,并没有以与事实不符的广告方式博取眼球的利益驱动,也没有以此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或获取不正当竞争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瓜子二手车已不止一次受到工商部门处罚。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6月,瓜子二手车西安分公司因存在“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被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双生分局处以责令改正并罚款一万元。
此后2017年11月,人人车因瓜子二手车广告语以不正当竞争关系为由,将瓜子二手车告上法庭,向瓜子二手车索赔1亿元人民币。最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诉前禁令裁定,认为瓜子二手车”遥遥领先”等相关广告,尚无充分事实依据,涉嫌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令瓜子二手车立即停止使用"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虚假宣传用语。(凤凰网WEMONEY 张国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