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WEMONEY讯 12月5日,首届北京金融安全论坛举行,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吴震出席,并发表了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以及监管支撑思路探讨的演讲。
吴震介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快速成长规模巨大。在2018年9月,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危机处理平台累计发现互联网金融平台6万家,目前在运营的平台有1.6万家。从分布上看我国互联网金融分布比较广,从注册地来看在十几个省都有分布,同时也有比较集中的特点,主要是集中在发达的省份,京沪、广东、浙江等地区。
二是从分布上看我国互联网金融分布比较广,从注册地来看在十几个省都有分布,同时也有比较集中的特点,主要是集中在发达的省份,京沪、广东、浙江等地区。
三是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业态众多,跨界经营比较普遍。截至2018年9月,监测到互联网金融业态共20类,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传统金融机构线上开展业务,第二类主要是互联网机构或者其他非金融机构网上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平台,第三类存在如消费返利、网络催收等业态。
四是重点业态风险突出,像P2P网贷、外汇理财、消费返利等等都是风险比较突出的业态。
2018年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动向
此外,吴震表示,今年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还存在一些新动向,包括跨境炒股平台,现金贷转型消费金融,网络互助,助贷机构,现金贷变“超利贷”,通过超市APP为载体,虚拟货币中的稳定币、STO等。此外,互金协会发了警示禁止STO,头部企业或者大型金融科技集团也宣布去金融化,把自己改名为数字科技,而侧重于技术服务。
吴震认为,互联网金融监管面临立法滞后、监管机制分工不明确、人员不足、手段欠缺等四个方面的挑战。为此,他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监管支撑的五个思路:
一是加强立法,为监管提供管理依据。
二是完善措施,管住关键环节。关键环节包括人和资金。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从表向来看主要是两个,一个是主观欺诈,另外一个是经营不善。所以通过管住人主要目的是为了管住欺诈风险。另一个关注资金是掌握企业经营情况,难点主要是在于如何获取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但是也有很多办法可以采取,如果能把资金流管住,企业真正的经营情况就可以掌握。
三是重视技术,提供全面的支撑。技术主要发挥三方面的作用,一是全网扫描的作用,从网上及时发现未被监管的互金平台,因为互金平台的产生是比较隐蔽的。二是查缺补漏,就是关注资金是不是存在自融或者假标等行为,这还需要通过一些大数据技术对一些关键的违规行为进行发现。三是提升监管效率,可以打通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通道,提高监管的工作效率。
四是建设配套完善发展环境,互联网要健康发展要在比较完善的环境里发展,因为受制于我国的发展阶段,目前我国的信用环境、法制环境都还在完善过程中,
因此,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助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五是加大宣传提高群众意识。实际上,现在在网上明显的涉嫌诈骗的平台,还是有人上线投,所以一些基本的金融知识或者逻辑思维还需要加大宣传,提高群众对于高风险平台的意识,否则很明显的诈骗平台还有很多人奋不顾身的往里投,对监管还是很不利的。(凤凰网WEMONEY 曾仰琳/编辑)
下附吴震发言全文:
吴震:今天我汇报的主题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以及监管支撑的思路探讨。
主要是几个部分,首先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这个不多说了,互联网金融及其它相关的业态,当然这里列的不全,只列了当时十部委关于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里列的几种业态,后来随着互联网金融整治的发展又出现了很多新的,像外汇理财、虚拟货币等等。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呈现以下几特点:
1、快速成长规模巨大。在2018年9月,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危机处理平台累计发现互联网金融平台六万家,目前在运营的平台有1.6万家,当然我们这个互联网金融是采用了广义的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不只包含原来十部委定的那几种类型可能还包含新型或者边缘的业态。
2、从分布上看我国互联网金融分布比较广,从注册地来看在十几个省都有分布,同时也有比较集中的特点,主要是集中在发达的省份,京沪、广东、浙江等地区。
3、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业态众多,跨界经营比较普遍。截至2018年9月,监测到互联网金融业态共20类,第一类传统金融机构线上开展业务,可能不属于关注重点,由于它的风险不大,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第二类主要是互联网机构或者其他非金融机构网上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平台,第三存在如消费返利、网络催收等业态。
4、重点业态风险突出,像P2P网贷、外汇理财、消费返利等等都是风险比较突出的业态。
此外我们也注意到今年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动向,包括跨境炒股平台的出现,现金贷转型消费金融,长租公寓、教育分期、旅游分期等等,长租公寓大家知道和P2P平台合作发生了跑路的情况。另外网络互助,包括相互宝、水滴互助,此外协助办理贷款到专业包装贷款人等。另外还有现金贷变“超利贷”,通过超市APP为载体,现金贷出现了很多新的变种。此外还有在虚拟货币,大家知道稳定币、STO。互金协会发了警示禁止STO,现在头部企业或者大型金融科技集团也宣布去金融化,把自己改名为数字科技,而侧重于技术服务等这都是目前的动向。
从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从16年就总结的问题,到现在我们觉得也不是很落实。
1。、平台跑路风险影响社会稳定。技术平台监测发现,历年来出事P2P平台累计达四千家,发生了P2P集中的跑路事件,影响了稳定。
2、机构规模庞大存在较大隐患,这一点监管机构也做到很多企业业务多元、资产规模庞大机构比较复杂容易积聚金融风险,最近也出台了一些通知。
3、资金去向不明影响宏观管理。互联网金融涉及大量的资金,股市房市被都有互联网资金的影子,会影响宏观管理的效果。
4、创新层出不穷,将形成长期挑战。近年来由于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像虚拟货币、外汇理财等各种互联网金融新业态频出,我们预计将来也会有很多新型模式,将为监管带来持续长期的挑战。
从互联网金融监管来看,首先看我国当前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框架,大家看到是基本上分业监管的框架,颁布的相关政策文件,总的来说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有几个方面:
一、立法滞后。这个法是广义的法包括一些规章制度和规则等等,因为市场总是走在前管的前面。
二监管机制的问题,既包括中央和地方的监管的分工的问题,也包括各部门之间监管分工的问题,有很多新型业态不知道由谁监管。
三、人员不足的问题,从某一方面来说,不管是中央金融监管机构还是地方金融监管机构面对海量动态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人员都是相对不足的。
四、手段欠缺,现在面临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和过去的传统金融机构有些区别,所以如果是依赖以前的手段可能大量的机构现在很难完成这种复杂的监管任务,需要提升监管手段。
因此在表现上来看就会出现几难:
1、发现难。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大量分布在网上,到底是多少,规模有多大。哪些归我管也不是很容易发现或者找全。另外只是线上还有线下的,非法集资的机构很多是线下机构可能更加隐蔽更加难找。
2、预警难。实际上站在外部特别是用扫描的方式很难掌握很多机构具体的运营情况。预警难除了本身难以预警之外,还有就算发现了也很难对社会发出预警,就算是内部掌握了有时候也由于它涉及到大量资金也很难处置。
3、处置难。
关于政策监管支撑的思路探讨:1、我们认为都要管,很多互联网上的金融行为我们觉得只要在互联网上开展一些金融活动都应该属于管理的范畴,这就是都要管的意思。2、能管得住。3、管的好。管的住是一个基础,管的好应该是方向。因为管的住和管的好是个辩证关系,这就像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如果按照保障不了,发展也发展不下去,现在核心问题是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安全,假定未来几年里互联网金融很安全的发展,相信可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方面可能都会有相应的更加灵活的对待。因此我们也想了很多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支撑的思路,当然我们想的也不一定正确,今天拿出来仅供探讨。
1、加强立法,同样这里说的法还是一个宏观的法,各种监管规则的制订,就是对监管提供管理依据。
2、比较核心的是完善措施,管住关键环节,关键环节有哪些,我们认为一个是人,一个是资金,因为对于人来说,管住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范欺诈风险,我们一直认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从表向来看主要是两个,一个是主观欺诈,另外一个是经营不善。所以通过管住人主要目的是为了管住欺诈风险,这里面包含金控集团模式的风险,或者是失控人的。另一个是关注资金,关注资金是掌握企业经营情况,这里面的难点主要是在于如何获取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但是也有很多办法可以采取,如果能把资金流管住,企业真正的经营情况就可以掌握。
3、重视技术,提供全面的支撑,这里面技术主要发挥三方面的作用,第一是全网扫描的作用,从网上及时发现未被监管的互金平台,因为互金平台的产生是比较隐蔽的。第二个是查缺补漏,就是关注了资金,里面是不是存在自融或者假标等行为,还需要通过一些大数据技术对一些关键的违规行为进行发现。第三是提升监管效率,可以打通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通道提高监管的工作效率。
4、建设配套完善发展环境,互联网要健康发展要在比较完善的环境里发展,因为受制于我国的发展阶段,目前我国的信用环境、法制环境都还在完善过程中,因此我们认为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助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这些基础设施可能互联网金融很多规定也很难落实。
5、加大宣传提高群众意识。实际上,现在我们也能发现,在网上明显的涉嫌诈骗的平台,还是有人上线投,所以我们觉得一些基本的金融知识或者逻辑思维还需要加大宣传,提高群众对于高风险平台的意识,否则很明显的诈骗平台还有很多人奋不顾身的往里投,对监管还是很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