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财经12月7日讯(彭彬 张军)12月7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滁州银监分局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的处罚信息。
因贷后检查不到位,对信贷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部分流入股市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依法对其处罚款20万元。
作为贷款客户经理,张鹏飞未能认真履行贷后检查职责,对信贷资金用途进行跟踪检查或监控分析,对上述贷款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行为应发现未发现,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应负直接责任,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予以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注册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西路73号、75号、77号、79号。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其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范围内授权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