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WEMONEY讯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公布了11起有关于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长银消费金融”)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及总金额约100万元。
据悉,长银消费金融分别与11起案件中的被告签订《个人消费贷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其借款,用于个人消费,期限为6个月至24个月之间不等,每月按照约定的日期等额本息还款,月利率为1.58%。合同签订后,长银消费金融依约向被告提供了全部借款,但由于种种原因,被告违约。
上述所有的判决书显示,长银公司与被告签订的消费贷款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充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签订后,长银公司已依约向被告发放贷款,被告应按约偿还本息,但原告主张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的标准显系过高,依法调整为以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判决给付之日止为宜。对于超出年利率24%的部分,因超出法律规定,依法不予支持。
另据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年,长银消费金融共涉33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凤凰网WEMONEY注意到,在接到上述判决书的后两天的12月7日晚间,广汇汽车发布公告,称长银消费金融股东拟按照目前股权比例对其增资人民币6.9亿元。其中广汇汽车全资附属公司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725亿元增资长银消费金融,本次增资完成后汇通信诚仍将持有长银消费金融25%股权。此轮增资完成后,长银消费金融注册资本将从3.6亿元增至10.5亿元。
此外,最新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长银消费金融总资产32.09亿元,净资产3.61亿元,营业收入6639万元,净利润1641万元。2017年度,长银消费金融总资产11.72亿元,净资产3.45亿元,营业收入2173万元,净亏损1124万元。(凤凰网WEMONEY赵梦男/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