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报道董明珠涉嫌信披违规后 深交所向格力电器下发关注函

凤凰网财经报道董明珠涉嫌信披违规后 深交所向格力电器下发关注函

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出品文|彭彬

1月16日,董明珠在出席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称,2018年格力电器税后净利润260亿以上。同日,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刊文《董明珠透露格力净利涉嫌违规律师: 不排除证监会介入》, 指出格力电器未在业绩预告或三季报中对2018年净利润进行预测,董明珠直接在股东大会现场披露,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不排除证监会和交易所介入,采取进一步制裁措施。

当日晚间,格力电器紧急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营业总收入2000亿元-2010亿元,净利润预计为260亿元–270亿元。

1月17日,深交所向格力电器下发关注函称, “你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下午召开股东大会,你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上发表了“2018年税后利润为260亿元”等有关你公司业绩的言论,而你公司当日晚间才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公告。”

深交所表示,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5条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你公司董事长发表前述言论的时间早于你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的时间。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严格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遵守并促使有关人员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同时,提醒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诚信勤勉,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附此前报道全文:

董明珠透露格力净利涉嫌违规律师:不排除证监会介入

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出品文|彭彬

1月16日,董明珠在出席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称,2018年格力电器税后净利润260亿以上。

对于董明珠公布格力电器2018年业绩,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接受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采访时表示,董明珠此举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据许峰介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此外,第六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第二十六条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结合以上规定,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明显泄露了内幕信息,同时在信披层面也明显违反了证券法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应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实现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表示,公司净利润应以业绩预测公告以及年度报告等方式对外披露,股东大会上对部分到场股东透露信息,确实不妥。

王智斌表示,具体到董明珠此举的法律后果,还要看格力之前是否发布过业绩预测公告,如果格力之前通过公告方式对年度业绩作出过预测并且金额差距不大,董明珠或许不会被证监会追责。反之,如果没有在任何业绩预告或三季报中没有对净利润进行预测,董明珠直接在股东大会现场披露,不排除证监会和交易所介入,采取进一步制裁措施。

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注意到,根据格力电器10月31日公布的2018年三季报,格力电器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501亿元,同比增长3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亿元,同比增长36.59%。基本每股收益3.51元。

三季报中关于2018年业绩情况的说明

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注意到,格力电器未发布2018年业绩预测。而在公司三季报中,也未对2018年经营业绩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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