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WEMONEY讯 1月31日,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的规定,切实做好风险提示工作,提升出借人风险自担意识,保护出借人、网贷机构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发布关于加强网络借贷出借人风险提示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网贷机构在网站、APP、微信小程序等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渠道,须进行出借人风险提示。出借人有以下三种行为时,马上弹出“风险警示语”,出借人须先阅读并点击后,方可继续下一步操作:
一、出借人登录网站、APP、微信小程序;
二、出借人注册成为会员;
三、出借人点击投标按钮。
通知强调,各网贷机构须在2019年2月25日前完成风险提示工作,协会将对各网贷机构的网站、APP、微信小程序所有渠道逐一检查,并将结果报至监管部门。(凤凰网WEMONEY 刘四红/编辑)
下附关于加强网络借贷出借人风险提示的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