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成现实!董明珠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此前已被交易所关注
财经
财经 > 正文

报道成现实!董明珠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此前已被交易所关注

null

图片源自网络

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出品 文|彭彬

2月1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公布对董明珠出具警示函的决定,称其在格力电器的股东大会上公布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有关业绩信息,而格力电器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当天晚间才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规,

1月16日,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刊文《董明珠透露格力净利涉嫌违规 律师: 不排除证监会介入》, 指出格力电器未在业绩预告或三季报中对2018年净利润进行预测,董明珠直接在股东大会现场披露,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不排除证监会和交易所介入,采取进一步制裁措施。

而在1月17日,深交所向格力电器下发关注函,这意味着,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此前的报道,已经成为现实。

对于董明珠连遭交易所关注、证监局警示,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表示,董明珠遭遇提醒上市公司高管应合规披露信息,对其他上市公司高管也具有警示意义。

董明珠股东会上提前披露2018年业绩

1月16日,董明珠迎来了人生的高光时刻。

65岁的董明珠,早已超过国企退休年龄。但在1月16日召开的2019年格力电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董明珠成功连任董事长,自己的好闺蜜刘姝威也当选格力独董。

“格力电器给国家的税收不会少,给股民的分红也不会少!”“很多公司股价那么高就为圈钱,格力电器跌可拼命买!”“只要终生为格力电器服务,就送房,‘一人两房一厅‘!”1月16日,董明珠在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金句不断。

现场,董明珠还怼了老对手美的:称一晚一度电都是骗人的!对于“老朋友”雷军的小米,董明珠称,如果是价格战,就跟小米一样一台800块,但格力就是3200元一分不少,和格力的所有产品保持一致性的质量。“大家说格力手机没成功,你怎么知道没成功呀?我的业绩在增长,我就是成功的。”董明珠说,“你们拿到我的分红,你就应该拿出来买手机。”

而不久前,当被问及与董明珠的10亿赌约结果时,雷军表示,“还有几个月,我们的财报都还没出,等财报出了看结果。”

格力电器股东会现场气氛热烈,董明珠现场还公布,2018年格力电器税后净利润260亿以上。

对于董明珠公布格力电器2018年业绩,1月16日,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接受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采访时表示,董明珠此举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据许峰介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此外,第六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第二十六条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结合以上规定,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明显泄露了内幕信息,同时在信披层面也明显违反了证券法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应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实现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1月16日向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表示,公司净利润应以业绩预测公告以及年度报告等方式对外披露,股东大会上对部分到场股东透露信息,确实不妥。

王智斌表示,具体到董明珠此举的法律后果,还要看格力之前是否发布过业绩预测公告,如果格力之前通过公告方式对年度业绩作出过预测并且金额差距不大,董明珠或许不会被证监会追责。反之,如果没有在任何业绩预告或三季报中没有对净利润进行预测,董明珠直接在股东大会现场披露,不排除证监会和交易所介入,采取进一步制裁措施。

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注意到,根据格力电器10月31日公布的2018年三季报,格力电器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501亿元,同比增长3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亿元,同比增长36.59%。基本每股收益3.51元。

null

三季报中关于2018年业绩情况的说明

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注意到,格力电器未发布2018年业绩预测。而在公司三季报中,也未对2018年经营业绩进行预测。

格力董秘曾在股东会现场称不违规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到股东大会接近尾声时,有自媒体对该260亿元净利润财务数据的信披问题提出了质疑。格力电器董秘望靖东迅速留意到了该言论,并主动在全体股东面前朗读了该媒体的质疑内容。随后,望靖东也马上“辟谣”称,董明珠透露该净利润信息的时间已经超过下午3点,股市已经休市,不属于信息披露违规。“今晚(指1月16日晚)我们也会同步发布业绩预告。”望靖东说道。

据Wind统计,望靖东2017年税前薪酬342.15万元,排在A股董秘薪酬榜第21位。

公开资料显示,望靖东2002年11月至2006年4月历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采购部部长、审计部部长;2006年4月至2009年9月,任公司总裁助理;2009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每日经济新闻还报道称,当时董明珠在大会上忍不住“呛”了一句:“写这个的这位媒体(记者)能不能站出来给我看一下?”

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注意到,当日晚间,格力电器紧急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营业总收入2000亿元-2010亿元,净利润预计为260亿元–270亿元。

深交所已下发关注函

虽然望靖东称不违规,但1月17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称, “你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下午召开股东大会,你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上发表了“2018年税后利润为260亿元”等有关你公司业绩的言论,而你公司当日晚间才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公告。”

深交所表示,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5条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null

深交所关注函

“你公司董事长发表前述言论的时间早于你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的时间。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严格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遵守并促使有关人员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同时,提醒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诚信勤勉,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表示。

2月1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在官网发布了对董明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书。

null

决定书截图

“董明珠: 经查,你作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董事长,在2019年1月16日下午召开的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发布了格力电器201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有关业绩信息,而格力电器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当天晚间才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警示函显示。

广东证监会认为,董明珠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广东证监局表示。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

“在相关信息没有通过公告方式披露之前,高管个人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对外传达信息都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企业高管对企业情况了如指掌,这当然是好事,但是高管应当充分注意自己的言行。言的方面,要有对内幕信息有充分的保密意识,要尊重公众股东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行的方面,则指高管不能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在目前监管环境趋严以及投资者维权意识高涨的情况下,高管在言或者行方面有差池的,都有可能面临意想不到的法律后果。”王智斌表示,董明珠的遭遇,对其他上市公司高管也具有警示遭遇。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