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WEMONEY讯 2月20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官方微信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非银行支付机构自律管理评价的通知。
通知明确,2018年度支付机构自评评价对象为获得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评级内容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自律管理情况。其中,2018年度的自律管理评价工作将按修订后的《非银行支付机构自律管理评价指标与标准》、《自律规范执行评分标准》执行。
通知强调,各支付机构2018年度自律评价自评材料提交、初评结果查看及复议申请等工作均需通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自律管理评价系统开展。该系统将于2019年2月21日开放使用。
此外,支付机构需在3月10日前在线完成自律评价自评材料的提交工作。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也将根据规定,按照一定比例对支付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支付机构的自评结果进行核实和确认。
凤凰网WEMONEY注意到,此前的2018年7月,央行官网曾公布《2018年7月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公示信息》,其中21家支付机构顺利通过,4家不予续展。此外还有1家主动放弃支付牌照的公司也被注销。至此,央行共注销了33张支付牌照,目前持有支付牌照的支付机构仅剩下238家。(凤凰网WEMONEY 安玖/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