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鸽告ofo案宣判:ofo被冻结8082万元财产

飞鸽告ofo案宣判:ofo被冻结8082万元财产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信息显示,天津飞鸽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运营主体)合同纠纷案一审宣判,ofo被冻结8082万元财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飞鸽车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价值80827456.9元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或扣押。担保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单及向法院出具的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天津飞鸽车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或者查封、扣押被申请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限额人民币80827456.9元)。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天津飞鸽车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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