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机构改革加强对重点领域改革、促进自由贸易发展、江东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

海口机构改革加强对重点领域改革、促进自由贸易发展、江东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

上证报讯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2月25日消息,海口市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标志着海口市机构改革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海口市机构改革将设置党政机构45个,既同省级机关保持总体一致,又充分体现海口特色。其中,党委机构14个,政府工作部门31个。

根据《海口市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后,海口市委设14个机构。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中共海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市委工作部门13个分别是: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密和机要局。

海口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1个。分别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政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水务局、林业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扶贫工作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局。另外,市民族事务局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市外事办公室与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市江东开发办公室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机构限额。

海口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机构改革后,海口市设置的45个党政机构中,41个与省委机关、省政府部门总体对应,做到了上下贯通、优化协同。进一步优化了组织、宣传、统战、政策研究、深化改革、网络安全、机关党建等职责配置;加强海口市委职能部门对机构编制、公务员、人才、新闻出版和电影、民族事务、宗教事务、侨务、港澳台事务、保密和机要等职能的统一管理;对设置过细、职责交叉重叠的机构职能进行整合,推动党委机构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政府部门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突出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服务“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突出海口作为省会城市的功能定位,突出保障高质量发展。

同时,此次改革,海口在落实省委“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大胆探索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强对重点领域改革、促进自由贸易发展、江东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组建海口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加挂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海口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同时重新组建海口市江东开发办公室,与海口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聚焦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组建政务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调整优化人才发展、金融服务、口岸管理等职能机构。适应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设要求,组建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陆地、海洋自然资源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重新组建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大环保管理体制;加强湿地保护管理职责,在海口市林业局加挂市湿地保护管理局牌子。服务全域旅游发展,保障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建设,整合旅游、文化广电、体育职能,组建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组建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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