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名誉侵权案一审落槌 法院判决“圈地门”举报人公开道歉

华大基因名誉侵权案一审落槌 法院判决“圈地门”举报人公开道歉

证券时报e公司讯,3月17日,记者从华大基因(300676)母公司华大集团了解到,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就华大集团诉王德明名誉侵权案已于3月15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被告王德明在公开互联网络所发布的内容,客观上导致公众对原告华大集团的社会评价降低,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法院判决,十日之内,被告王德明通过天涯论坛网站,连续三天发表致歉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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