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01071):法院判决解除舜天公司与浩源公司签订的合同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01071):法院判决解除舜天公司与浩源公司签订的合同

智通财经APP讯,华电国际电力股份(01071)公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公司部分所属单位因环保、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拆除了部分固定资产,这部分固定资产已不具有使用价值。涉及资产原值人民币1.9亿元,累计折旧人民币7760.86万元,资产净值人民币1.1亿元。

因上述资产尚未完成处置,公司对相关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照谨慎性原则,对此部分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1亿元。

公司于2018年清理了部分技术改造拆除设备及功能丧失、陈旧老化、无修复价值等不适于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并进行处置。涉及资产原值人民币10.58亿元,累计折旧人民币9.29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5957.92万元,资产净值人民币6915.58万元。因相关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取得处置收益较少,考虑清理费用后,本年资产报废损失人民币6891.95万元。

本次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报废损失,合计减少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1.8亿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08亿元,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08亿元。

2018年5月,浩源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高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舜天公司向内蒙古高院诉请解除其与浩源公司签订的燕家塔露天煤矿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浩源公司返还原对价款2.3亿元及利息。于2018年10月12日,浩源公司收到内蒙古高院一审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为:解除舜天公司与浩源公司签订的合同;浩源公司返还转让款2.3亿元及利息。

按照内蒙古高院一审判决,浩源公司需以自有财物返还相关的对价款及利息。本次计提诉讼损失,减少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3.4亿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亿元,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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