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博鳌|吴晓求VS贾康 房地产税到底有无依据?

直击博鳌|吴晓求VS贾康 房地产税到底有无依据?

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出品文|彭彬

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于3月26日至29日在中国海南博鳌举行,此次论坛主题为“共同命运共同行动共同发展”。包括菲律宾前总统阿罗约、香港特别行政区特首林郑月娥、澳门特别行政区特首崔世安、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中国财政部部长刘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等众多重量级嘉宾参会。凤凰网财经全程报道。

在论坛首日,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表示,找不到开征房产税的理由,并称如果仅仅是出于调解房价的角度来看,大可不必来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调节。

图注: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

而在3月27日,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在论坛上隔空回应了吴晓求。贾康认为,这么多年一直有人说房地产税的推行有法理上的硬障碍,但实际上比照国际上的案例,从实践和理论上来说,征收房地产税是没有硬障碍的。

房地产税征收到底有没有法理障碍?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向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表示,房地产税征收并无法理障碍。

值得一提的是,房地产税法今年落实制定。有专家认为,老百姓不用太过担心,房地产税即便是征收,对于刚需购房者本身没有太多关系。

隔空“激辨”房地产税

“我作为一个经济的研究者,始终在思考中国这个房产税,它的理论基础究竟是什么?我真的还找不到,因为这个土地是国家的,现在土地上面的那个东西值钱,并不是因为那个东西本身,而是地值钱了,但地又不是我的,怎么要对我征税呢?所以怎么把逻辑理清楚很重要。”3月26日,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在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

吴晓求称,从理论上,从逻辑上,其真的没有找到开征这个税种的理由。“我也问了很多我的同事,都是著名的法律、税务方面的专家,我说我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这个税种的理论基础是什么?法律基础是什么?”吴晓求称,想明确地表达,无论从经济理论还是从法律的层面,都找不到开征这个税种的理由。

吴晓求称,如果仅仅是出于调解房价的角度来看,大可不必来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调节。

而在3月27日,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在论坛上隔空回应了吴晓求。贾康认为,这么多年一直有人说房地产税的推行有法理上的硬障碍,但实际上比照国际上的案例,从实践和理论上来说,征收房地产税没有硬障碍。

图注: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

贾康表示,房产保有环节征税是可行的,国际经验有,叫法不同。现在讲的房地产税也不是广义房地产税,讲的是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仅仅是一个说法问题,这个税在美国称为财产税或者不动产税,在英国称为市政税,在日本称为固定资产投资税,都是各个地方的技术处理。

对于房地产税的时间表方面,贾康表示,肯定态度还是一个大方向,去年说稳妥推进,今年说稳步推进。总的来说,是稳字当头,不能出乱子,但稳步就比稳妥更接近于实际操作了,离实际立法启动又接近了一些,要考虑立法按什么样的步骤,什么样的安排迈出第一步。

贾康认为,(对于房地产税立法)还是要等权威信息,什么时候列入人大立法。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什么时候宣布正式进入一审,进入一审以后,开弓没有回头箭,二审、三审是一定要往下走的,一定会有激烈的争议,很可能会推到四审。

房地产税征收难点在哪?

对于贾康的说法。吴晓求接受媒体访谈时表示,就房地产税征收问题进行回应。他表示,自己不是研究房地产的,没有找到房地产税征收的理由,但不排除其他专家学者找到了。

房地产税征收是否具有法理依据?中国社科院研究员、《财经智库》编辑部主任杨志勇表示,目前的确存在争议,土地国有制下的房地产税制设计肯定是个挑战。

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则向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表示,房地产税征收并无法理障碍。

“许多人认为,土地属于国有,本身已经收取了土地出让金,再收取房地产税不合适。“施正文表示,虽然土地属于国家,但购房者对于土地上的房产拥有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对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实质上属于准物权。而在国际上,也有公有制国家征收房地产税。认为土地属于国有,就不能征收房地产税,属于教条主义。

施正文以国企举例,国有企业由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如果按照国企定义,国企也不需要征税。然而,我国政府不仅仅对国企拥有所有权,而且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在这种情况下,对国企征税,并无不妥。

公开资料显示,1983年,我国正式推行第一步“利改税”,重点是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企业上缴收入中税收增加了,但仍是税利并存。每个企业上缴利润的比例不同了,也有矫正价格扭曲的作用,部分缓解了价格不合理带来的矛盾。1984年开始第二步“利改税,国营企业按11个税种向国家缴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中国财政学会会长楼继伟认为,“利改税”不只是财政问题,更是重大的经济改革问题,是对我国工商税制的全面改革。

施正文表示,参照对国企征税,对房地产征税并无不妥。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这也意味着"房产税"其实是"房地产税"的一个组成部分。

房地产推出难点在哪?施正文表示,长远来看,房地产税对房价影响不大,但短期内可能造成一定的冲击。此外,房地产税牵扯众多方面利益,导致较难推出。

房地产税对普通人影响不大

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注意到,每一次关于房地产税的消息,都会牵动公众的心。

2017年2月23日,国新办召开房地产和棚户区改造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表示,房地产税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房产税立法工作。

2017年3月4日上午,傅莹在谈及房地产税时表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当然这部法律涉及面比较广,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比较多的。

随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公开场合表示,房地产税法草案已经完成,最快有可能2017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9年3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显示,集中力量落实好重大立法事项。其中包括房地产税法等立法调研、起草,都要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房地产税的功能主要是在于维护房价稳定,房价大涨和房价大跌,对经济都没有好处。"张大伟认为,从之前上海、重庆已有的试点看,房产税都是从新增量开始试点,这样政策落地的难度小,上海、重庆都是先从增量开始,但这并不意味着房产税在这些城市就不会扩大。重庆已经逐渐开始扩大到存量。而增量开始,也并非指只核查增量,而是对新购房人群核查存量面积,超额的征收房产税。以上海为例,如果不新购房屋,之前存量面积不计算房产税,但如果新购房将叠加之前存量一起计算房产税。

张大伟预计,房产税未来是用来取代地方土地出让金减少后的地方税源。初期肯定从新购的超面积,但是长远来看,肯定会涉及存量多套房。否则,仅考量新购面积征收的房产税可能税额连保证新增加的征税人员的成本都难以满足。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专家库专家丁会仁表示,中国房地产税应该从顶层重新设计和改革,在当前经济环境下,这不仅仅是中国房地产的问题,更多是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大问题。丁会仁建议,可以选择改革实验田或者经济落后地区试点。全国统一登记不动产,统一税基和税率,并且设计可以退税的条款,例如困难户退税,无房户租房补贴

严跃进表示,房地产税的立法,具有积极的信号。房地产税是老百姓比较关心的问题,另一个问题是房价。但是必须客观说,老百姓不需要对房地产税有太多的担心。

严跃进进一步解释称,房地产税的立法和推进是财税体系方面的改革内容,而不能简单理解为是房地产市场要打压要课税的思路。换而言之,这是利好财税体系的建立的,尤其是从房地产角度看,交易环节未来会减税,类似近期的增值税附加税和印花税等,而持有环节会增税,这是结构性的大转变。

房地产税即便是征收,对于刚需购房者本身没有太多关系。比如说从上海来说,人均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本身也是不征税的,这个面积基本上考虑到了刚需和改善型需求,所以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影响不大。而即便是征税,那么粗略估计,税款额估计也是房价款的0.1%,计算下来其实也不是很大的成本,或者说征税会比较谨慎,也会考虑很多减税免税的概念。”严跃进表示。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指出,由于房地产税是对存量房进行征税,因此它落地之后,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房地产投机,并倒逼一些存量房流入市场,让房价有所下挫。对投资客有一定的打击、对整个楼市的健康稳定发展有益是其最大的两个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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