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奎:创造财富与消费财富都应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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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连奎:创造财富与消费财富都应该纳税

不调整现有税制

不论增税还是减税都是不对的


经济学家高连奎新书《再造经济学》系列连载

一、新财税经济学的理论思想

1、一个国家必须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财税水平

新财税主义在经济政策上主张,一个国家的政府必须不断的根据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对这个国家的财税水平以及财税体系进行调整。

这种调整一方面是使财税体系真正适应并支撑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经济危机的爆发,但我们必须指出的是,这种调整大多数都是以提高税收为指向的,除非这个国家国家的经济在倒退。

2、财税调整并不完全是税率的调整,更体现为是税收思想与征税方式的革命。

当前发达国家的税收框架,基本上是上世纪大萧条时期建立的,后来所谓的“增税”与“减税”都是在框架不变的情况下调控税率,但如果现在仅仅调控税率已经完全无法解决问题,人类需要创立新的税收思想与税收框架。

因此笔者所主张的“增税”也不是主张盲目提高现有税种的税率,不是加重企业负担,而是应该以全新的理念来支撑财政转型,其本质是一场财税革命。

3、经济一旦爆发,必须从根本上调整财税制度,人类才能解决经济危机

当经济危机已经爆发的时候,人们就必须意识到这是政府的财税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结果,特别是像本次经济危机中,政府债务危机已经是经济危机的主要特征,因此这种不适应可以说是非常明显的。

政府也应该更加明确的意识到财税改革的必要性,并且迅速的进行财税改革,可惜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进行像样的财税改革,这也是人类目前还没有走出经济危机的原因。只有当财税改革到位了,财税体系调整的适应社会发展了,人类才会走出危机。

新财税主义认为政府财政支出必须以适应社会需要为标准,而财税改革也必须以适应政府支出需要为标准,这是财税改革的核心要旨。

如果是相反方向的,为削减债务而削减债务,甚至以牺牲政府的社会服务能力为代价,那是南辕北辙的,那不是拯救经济危机的办法,那将走向加重经济危机的道路。

本次经济危机之后,欧洲就是走了这样一条错误的,与正确方向相反的经济危机解决之路,所以才导致经济危机越来越严重,最后不得不改弦更张。

二、财税改革的三个层次:税率改革、税制改革和税理革命

财税改革有三个层次,分别是税率改革、税制改革和税理的革命,税率的改革是最低层次的,税制改革是中等层次,最高层次是税理的革命。

在当代社会税率改革是毫无意义的,因为降低税率必然导致财政亏空,政府债台高筑,提高税率必然遭到纳税人的反对,也几乎不可能。

而且现在各税种的税率也已经不低,因此现在的财税改革必须从税理和税制的角度进行创新,而税理的创新比税制的创新更重要,只有税理先创新了,税制才能创新。

因此新财税经济学主张的财税改革本质是在创新财税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财税制度的创新,因此我认为在不调整现有税制的情况下,不论增税还是减税都是不对的,都会将中国经济带入深渊。

因此我们中国的财税改革应该是税收制度的创新,而不应该像美国的民主、共和两党那样频繁的在税率上来回调整,而目前世界主要国家的财税改革都是在税率上做变动,都没有上升到税理与税制上,这种改革即使短期会有一定效果,从长期看也会积累更多问题。

三、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之后的税收结构升级规律

笔者的新财税经济学是一个关于税收结构研究的理论,根据笔者的研究,人类的税收结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变迁的。

比如根据笔者的总结,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之后,税收结构主要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工业化初期是以增值税为主的税收阶段,第二个阶段是工业化时代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的税收阶段,第三是后工业时代以消费税为主的税收阶段。

因为在工业化初期,人民普遍比较贫困,向人民征税几乎不可能,所以税收主要来自企业,而增值税就是面向企业的一个税种。

到了工业化完成阶段,个人所得税就变成一个国家的主体税种,因为在一个国家工业化完成之后,人民开始变的富裕,并且中产阶层或是新富阶层都开始涌现,贫富差距也开始扩大,这时征收个人所得税开始变得可行,而且必要。

因为这个时期,工业化完成之后,整个社会的人群都被卷入工业社会之中,国家向个人征收所得税,可以更好的为国民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而且征收个人所得税还可以很好的抑制贫富差距,所以在发达的工业国家,个人所得税都是一个重要的税种,甚至是第一大财政收入来源。

在后工业时代,消费税成为一个重要税种,因为进入后工业时代之后,工业在社会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小,服务业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特别是享乐性消费、高端消费、奢侈消费开始变得流行起来。因此这个阶段,针对不同的消费方式,征收消费税应该成为一个国家的重要税种。

目前我们中国正处于从工业化初期到工业完成两个阶段之间,目前的税收结构还是以企业税为主,我们目前还进入的应该是以所得税为主的第二个阶段,而且应该开始为第三个阶段的税收做准备。

在今天的中国,增值税仍然是中国第一大税种,根据笔者预测,在未来十年中,所得税将会超越增值税成为中国的第一大税收,而在未来二十年后,消费税将会成为中国的第一大税种。

目前全世界都应该在消费税上下功夫,因为人类目前正在进入一个后工业的消费型社会。目前发达国家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进入后工业时代的,中国可能在十年之后也会逐渐过渡到后工业时代,因此中国也应该按照这个演变路径来进行布局,我主张的主要是用差别化的消费税增加税收。

四、新财税主义的税理基础:人类未来的增税空间在哪里?

创造财富与消费财富都应该纳税

通常人们会认为,现在人类的税负已经很重,加税已经没有空间。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可以看到社会上各种奢靡、享乐、浪费又大行其道,一部分人被高额税收所困扰的同时另一部分人则很少直接纳税,这说明整个社会是存在增税空间的。

那么增税收的空间在哪里呢,则需要对我们所处的社会进行一番科学的分析。

笔者认为社会变化会产生社会问题,但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案也同样孕育在这些社会变化之中。根据我们的分析,现在各国政府所面临的巨大的财政危机纯粹是因为社会的不断发展所致,但同样社会发展也反过来会为政府征税提供巨大的空间。

笔者将社会发展总结为四大升级,分别是消费升级、科技升级、贫富差距升级和政府服务升级等,这些升级在造成社会问题的时候也为税收的增加提供了空间。

1 、消费升级为增税提供了空间。

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特征就是消费升级,我们可以把消费分为生存性消费、享乐性消费和奢侈性消费三大类,现代社会的特征是生存性消费所占的比重越来越低,而享乐型消费和奢侈型消费所占的比重则越来越大,后两者就可以增收消费税。

对于消费税,笔者不主张通过界定品类来征税,而是通过界定品牌来征税,当一个国家发展到一个程度后,品牌消费成为大众消费的典型特征,因此完全可以按品牌定位制定不同的税率。

比如在中国化妆品一直征税比较高的税收,但是很多化妆品已经是大众消费水平,而非奢侈型消费,只有部分品牌才是奢侈型消费,我们只向其中部分品牌征税即可。

很多人主张通过所得税和遗产税对高收入进行征税,但是这两个税种在现实中往往是行不通的,征收过高的所得税会伤害到高收入人群创造财富的积极性,而遗产税则存在太多的避税空间。

所以在税收制度非常完善的美国,遗产税也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税种,高收入人士完全可以通过设立各种信托来避税。因此现在不少国家都取消了遗产税,向高收入人士征税应该从商品消费的角度进行,高收入人士无论是自己消费还是将财富传承给子孙最终都是用来消费的。

2、科技升级为增税提供了空间

科技进步也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科技进步的一个重要作用是会导致商品生产成本的不断降低,物价的不断降低,在很多人看来经济永远存在通胀,物价会一直升高,但现实情况往往不是这样的,有些产品的价格是升高的,有些却是降低的,那些不断降低价格的产品我们就可以适当的增加税收,这样也不会对民众的生活产生太大的影响。

科技进步一般会从两个方面导致物价的下降,一是产品生产机械化、自动化程度的升高,另一方面是产品研发成本的下降。比如我们可以根据把产品机械化程度的不同,分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机器密集型产品,我们就会发现,劳动密集型产品价格会随时社会的发展升高,机械化大生产的产品就会变得越来越廉价。

我们也可以根据产品研发投入占生产成本的高低分为新型科技产品和技术成熟型产品,新型科技产品在需要大量研发投入的时期价格会很贵,而一旦技术成熟后,就只需要很低的生产成本,价格就会变得非常便宜。

对于这些价格不断变低的产品就可以适度征税,也不会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因为机器密集型产品以及技术成熟型成品的价格已经降的非常低,即使适度多征税也不会影响人们的生活,而对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科技研发期产品则可以适度减税。

3、贫富差距升级为增加税收提供了空间

社会发达带来的后果是贫富差距的扩大,而不断扩大的贫富差距也可以为政府提供了征税空间,因为不同收入水平的人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差异也越来越大,富裕人群对社会资源的占有远远超出社会平均水平,对于那些占据社会资源超出平均水平的资源的占有行为则可以征税。

 4、政府公共服务升级为政府收费提供了空间

我们前面讲过,经济分工的不断扩大,也会相应导致政府分工的不断扩大,政府为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越来越多,但不是所有的政府公共服务都是直接为所有人服务的,也不都是所有的公共服务都需要免费的。

政府应该只为那些有利于消除社会不平等的,有利于建立公平的社会竞争起跑线的服务免费提供,比如公共教育、公共医疗等。而那些只为特定群体服务的,或是为商业企业服务的政府行为都可以收费,随着政府服务越来越多,可以收费的空间也在增加。

这些政府服务收费的增加可以很好的弥补公共财政的不足。

五、新财税主义改革建议:“七增七减”的财税改革方案

1、增加享受型产品和奢侈型产品的税收,降低生存必须品税收

中国应该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产品制定不同的税收标准,我建议将各种产品分为“生存必须品“,享乐型产品”、和“奢侈型产品“三类,应该提高享乐型产品和奢侈品的税收,降低生存必须品税收。

奢侈品税收的征收应该改变现在按品类征收的方法,改为按品牌征收。

主要做法是对各类商品进行品牌认定,一旦被列入奢侈品品牌目录,则征收更高的税收,很多品牌可以全品牌直接划入奢侈品的行列,比如奔驰、奥迪、宝马等豪华汽车,苹果手机以及一些名牌服饰、珠宝,化妆品等。

这样划分之后增税的空间非常大,既可以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也可以增加大量的税收,而那些生存必须品可以实行普通的税收,甚至适度减税、免税。

在经济学上,奢侈品不符合价格曲线,增加税收并不一定降低销量,奢侈品认定对商家也有好处,等于是对商品品质和定位的背书,商家也不一定反对。

有人认为现在中国奢侈品的价格已经比国外更高,但这是商家的定价策略所致,而非税收所致,而且现在这些产品虽然价格很高,但是人们消费热情却不降低,所以增加税收也并无不可,至于海外购物也可以通过补缴税收解决。

而海外购物基本以小件商品为主,大件商品,人们还是本地化购买。

2、增加成熟工业品税收,适当降低高科技产品税收

笔者建议将工业品分为技术成熟工业产品和新型科技产品,对于技术成熟工业品则可以适当提高税收,因为成熟工业品需要投入研发的费用非常少,只有生产费用,而新型科技产品则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而且需要面临全球技术竞争,可以降低税收,鼓励创新。

比如一个手机技术不成熟时可以卖一两千,技术成熟后可以卖两三百,比如一台冰箱价格不过一两千元,而一个小小的手机也一两千元,这就是成熟技术产品与非成熟技术产品的差别。

成熟产品,价格极其低廉,可以适当多征收税收,高科技新产品研发投入大可以减税促进其技术成熟。

3、增加机器密集型产品税收,降低劳动密集型产品税收

对于产品,我们还可以分为机器密集型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可以适当减税,对于机器密集型产品可以适当增税。

因为根据经济学规律,对于那些已经实现机械化大生产的产品,劳动生产率变的非常高,价格也变的非常便宜,即使适度提高征税标准,价格也可以承受,比如一台电视机1000元,征税50%,价格升高到1500元,人们照样可以买的起。

而对于劳动密集型产品比如服装、鞋则可以降低税收,比如一双女士皮靴的价格比一台彩色电视机的价格还要高,其背后原因就是因为电视机是机器化生产,而皮靴更多需要手工劳动。

因此对于服装、鞋子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就可以减征税收,比如中低端餐饮和理发等行业也可以降低税收,比如服装费用在现代人的生活开支中占比很大,很多白领人群极易成为“月光族”,就是因为服装、餐饮这些劳动密集型产品或服务在其生活中的开支占比过大。

4、增加政府公共服务收费,降低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税收

笔者建议政府提供的专项服务可以适当收费以与公务员的工资支出进行平衡,政府在特定领域的专项建设也可以通过专项税收加以平衡,这样就可以降低公共税收的负担,从而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

城市建设、公共服务有关的项目,可以适当增加费用,另比如可以通过增加燃油税以支持城市道路建设,而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税收可以适当降低,以保护企业生产的积极性。

5、个人所得税地方化,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增加纳税群体,成为支撑地方财政的重要税种

在中国,土地财政日益枯竭,不能再支撑地方政府的财政,我认为应该用个人所得税来代替土地财政,中国个人所得税还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在美国个人所得税也是第一大税种。

中国现在个人所得税之所以征收有限,主要就是由于全国实行统一的标准,导致对大城市白领人群不公平,遭到这些人的反对。

中国个人所得税不应该再一刀切,应该地方化,由地方人大制定标准,因为中国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工资水平不同,物价水平不同,大城市工资高,但是消费也高。

小城市工资低,但消费也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地方人大确定,将个人所得税变成一个支撑地方财政收入,服务地方建设的一个重要税种,这样就可以弥补地方土地财政枯竭后的政府支出问题。

6、降低能源、资源税,开征“超额资源税”

资源、能源的价格关系到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也关系到老百姓的生活,因此在资源税和能源税上可以降低征收,但是我们可以开征“超额资源税”,对于那些占用社会资源远超社会平均水平的群体进行额外征税。

当然在实际征税中可以根据行业不同,采取不同的税收名称,比如在房地产行业我们就可以称为“超额房产税”,中国的房产税一直有征收的必要,但是一直没有落地,就是因为房地产税这个名称本身就容易遭到抵制,如果采用“超额房产税”则可以非常容易的取得民意的支持,也更加科学。

7、增加因经济周期或经济政策而出现暴利的行业的税收和降低因经济周期或经济政策亏损行业的税收

宏观经济、产业经济、金融经济都是有一定周期的,受周期因素影响,有的行业整体暴利,有的行业整体亏损,但无论是暴利还是亏损都与企业家经营能力无关,应该对暴利行业增加税收,对亏损行业减免税收。

六、商品差异化征收消费税的实现方法

消费税是未来的主要税收,财税改革的重点也是消费税,而差异化征收消费税则是重要的突破口。

因此我们建议在普遍降低增值税和所得税税率的基础上开始征收“销售税”。

销售税的征收方式可以借鉴现在中国消费税的征收方式,由经销商缴纳,厂家代为征收,在这方面,中国有着非常完整的实践,可以非常顺利的实行,或是直接向所有商品直接开征消费税。

七、政府没必要忌谈增加税收,以增促减才可以真正减税降负

减税虽然可以短期赢得民粹拥护,但由于违背经济规律,必然失败,而增加税收、增加公共服务的做法看似会引发民众不满,但是实施后最终会惠及人民,人民也会因受益而支持。

税收不一定都是不受欢迎的,比如有利于缩减不平等的税收,有利于抑制资源浪费的税收,有利于抑制社会奢靡之风的税收,有利于抑制不良生活方式的税收都是受到欢迎的。

民众一旦从高税收中享受到好处,也是不会反对的,比如在税收最高的北欧,几乎没人反对征税,而且一些领域的增税才能为其他领域的减税创造空间。

世界经济危机已经过去很多年,人类目前还没有找到解决这一危机的根本办法,这是因为大家没有看清这次危机的本质,也就不会提出有针对性的主张。

减税、增税都是税收改革,而且应该同步进行,我主张“以增促减”,纯增税是对企业不负责任,纯减税是对政府不负责任。只有以增促减,才可以将减税落到实处,也可以把增加财政收入落到实处,以增促减,增的是消费税,减的是企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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