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致函公安查处降准造谣者:一不留神,就可能摊上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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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致函公安查处降准造谣者:一不留神,就可能摊上大事

中国基金报记者江右

话不可以乱说!

上周五,一则“4月1日起降准”的谣言在微信群流传,并被人认为是当天市场大涨的重要原因。然而,这却是十足的谣言,央行已就此致函公安机关请查处。

今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官方微博转载中国金融新闻网评论文章《成方街时评:给金融市场上的造谣者提个醒》。文中表示,央行也已就此事正式致函公安机关,请就此次编造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央行请公安机关查处谣言

今日上午,央行官方微博转发央行主管媒体《金融时报》官方微博中国金融新闻网的文章《成方街时评:给金融市场上的造谣者提个醒》。

文章指出,3月29日(周五)傍晚,一则假冒新华社记者发布的“4月1日起降准”的谣言在微信群流传开来。稍后,人民银行办公厅迅即出面澄清,指出该消息不实,及时戳穿谣言,阻止了谣言继续大范围扩散。央行也已就此事正式致函公安机关,请就此次编造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4月1日已经过去,央行并未降准。上述假冒发布的降准谣言被戳穿。

今年已经2次降准

今年1月4日晚间,央行宣布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同时,一季度到期的中期借贷便利(MLF)不再续做。据央行测算,此次降准将释放资金约1.5万亿元,综合多方因素,净释放长期资金约80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此次降准将分两次实施,分别于1月15日和1月25日各下调0.5个百分点。央行强调,这样安排能够基本对冲今年春节前由于现金投放造成的流动性波动,有利于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此次降准并非大水漫灌,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向没有改变。

券商预判:4月份降准概率加大

虽然4月1日起降准被辟谣,不过多家券商预测4月份存在降准可能,并且概率加大。

中泰证券研究所固定收益研究团队(齐晟、龙硕等)从数据角度出发,根据基础货币缺口进行测算,衡量降准的必要性和幅度,认为1月份降准释放的资金已经花完,超储率已降至相对低位,此外,如果不降准,第二季度仍会造成5000亿的基础货币缺口。

因此,中泰固收团队判断用降准的方式对冲基础货币缺口可能仍是央行的最优选择,究竟是先降0.5%以观后效,还是直接降1%一劳永逸则都有可能,区别只是在对MLF的置换量不同上,最终带来资金净投放规模并无显著差异,央行可根据3月份金融数据的情况选择4月降准信号的强弱,但在4月17日MLF到期前降准仍是大概率事件。

中信证券明明债券研究团队表示,基于基本面和流动性缺口两个角度,二季度降准概率较大,时间点可能是一季度数据公布后(4月),另外二季度末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窗口。

此外,为加强利率走廊机制的有效性、应对工业企业利润下滑和通缩、加快推进双轨并轨,仍然有必须下调政策利率。从数量政策和利率政策的配合来看,可考虑降低数量政策的使用频率,同时适时运用利率政策,从而避免短期利率和市场流动性波动加大的问题。宽松的货币政策持续,维持10年期国债收益率3.0%~3.4%的判断,若进一步宽松政策落地,利率可能突破3%至2.8%。

附:《成方街时评:给金融市场上的造谣者提个醒》

3月29日(周五)傍晚,一则假冒新华社记者发布的“4月1日起降准”的谣言在微信群流传开来。稍后,人民银行办公厅迅即出面澄清,指出该消息不实,及时戳穿谣言,阻止了谣言继续大范围扩散。央行也已就此事正式致函公安机关,请就此次编造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无论查处结果怎样,因类似行为和事件而引发的严重后果和不良后果法律后果等,都值得当事方及媒体界特别是自媒体参与者引起警戒。

自媒体有追求热度和流量的偏好,也常常带有自娱自乐的善意。就29日这则“新华社权威信息”,有人猜测,编造这则谣言的人或许是出于“浑水摸鱼”“谣言造势”的目的,把某个市场人气和价格抬高,趁机出货。也有人认为,这不过是4月1日“愚人节”前的一个玩笑而已。

但笔者认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其后果不可小觑。如果是出于主观故意,那么这一行为已经越过了法律的边界。笔者更希望这次仅仅是个玩笑,而不是出于渔利的目的蓄意为之。但即使是开个玩笑,这样的玩笑也开不得,而且同样需要承担开玩笑的法律后果。

原因并不复杂,类似的传言可能会导致金融市场的异常波动,甚至会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

过去这些年,金融市场上出现的虚假信息编造传播事件并不在少数,有时一条短消息就能造成市场骤然震荡。2013年6月“钱荒”、2015年“股灾”期间,越是市场大幅波动的时候,越能看到各种谣言“推波助澜”,加剧市场恐慌、踩踏和风险扩散,影响十分恶劣。即使一些“传言”最终被证明是谣言,但已给金融市场造成严重影响,一部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也已因此损失了真金白银,更有甚者给金融稳定构成威胁,而造谣者或许已经从中渔利,趁机捞上一把。

在金融市场上,信息太重要了。可以说,信息就是金融市场交易的神经。市场各方正是基于信息进行定价和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传播及时、公平、有序,是市场公正、公平运行的基石。基于违法违规形成的信息失真、内部信息等,都是导致金融犯罪、腐败寻租等损害市场公平、公正的根源。

也正因如此,编造传播虚假金融信息,是被我国法律法规严格禁止的行为。以《证券法》为例,第七十八条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有着明文的规制规定,即“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更进一步,假使此类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便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近年来,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加大了对编造传播金融虚假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例如,根据证监会通报的情况,2016年以来证监会共办理相关案件17起,依法做出行政处罚13起,对“同花顺”网络及曾改雄、曹磊等人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国际上,这样案例更为典型,处罚也更为严厉,因制造虚假金融信息而坐牢者大有人在。

3月29日这则“降准”谣言,如不迅即澄清和制止,同样会引发严重后果。这是因为货币政策事关全局,类似“降准”这样的重大政策措施,必然会对宏观经济运行和各个金融市场运行的方方面面产生影响,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就当事人而言,也必然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距离上周五已经过去3天,虽然“降准”谣言早已没有热度,但笔者认为,这并不代表相关造谣者可以逍遥法外。对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宜姑息,否则谣言造势还会继续在市场上兴风作浪或愈加大胆。

因而,笔者还是要真诚、善意地提醒一句,金融市场上的参与者或围观者,都有可能还是信息生产者和传播者,都应遵纪守法,不造谣,也不传谣。货币政策调整,绝非小事,岂可儿戏?有些玩笑开不得,一不留神,就可能摊上大事了;把水搅浑、趁机渔利的念头更不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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