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申冤十年有定论!可申请国家赔偿,罚金将返还,10年徒刑改判5年

顾雏军申冤十年有定论!可申请国家赔偿,罚金将返还,10年徒刑改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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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上午9点30分,最高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等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两大罪名被推翻,但终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已执行完毕)。顾雏军的律师陈有西对判决结果的总结是:“两罪无罪,保留半罪。”

最高人民法院在答记者问中表示:

依照法律规定,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本案中,被改判无罪的姜宝军、刘义忠、张细汉、严有松、晏果茹、刘科均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因部分罪名被改判无罪导致服刑期限超过改判刑期的顾雏军也可申请赔偿。法庭宣判后,审判长已当庭向顾雏军等人以及刘义忠的亲属作出了释明,告知他们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原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如上述人员提出申请,相关赔偿程序将依法及时启动。原审判决对顾雏军等人还分别判处了数额不等的罚金刑。本案再审判决生效后,有关部门将依法把已经执行的罚金返还顾雏军等人以及刘义忠的亲属。

至此,被称作“三大产权案”之一的顾雏军案终于尘埃落定,顾雏军在申冤十年后,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平反”。而眼下,曾控制5家上市公司的顾雏军已是花甲之年,他曾一手打造的“格林柯尔帝国”也早已土崩瓦解。已远离资本江湖多年的“资本狂人”,还能东山再起吗?

依法保护产权


顾雏军等人最终能在很大程度上获得“平反”,还要从2017年12月28日说起。那一天,被顾雏军称作自己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忆称,当天上午,有朋友打电话告诉他,他的案子要再审了。“我说,是不是搞错了?他说,网上已经有新闻了。我一看,是真的,非常吃惊!怎么没有人通知我呢?”顾雏军说,大约5分钟后,最高人民法院来电通知他下午去领再审决定书。


2017年12月28日当天,除了顾雏军的案子启动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还宣布了另外两起重大涉产权案件的依法再审,分别是原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中案,以及江苏牧羊集团案。其中,最受关注的无疑还是顾雏军案。


为了这一天,顾雏军等了近10年之久。2008年1月30日,顾雏军被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2年9月,顾雏军获减刑后刑满释放。8天后,他就头戴“草民完全无罪”的高帽,召开记者会为自己“平反”。


随后,他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诉,请求改判无罪。2013年12月10日,最高法将顾雏军申诉交广东省高院审查处理。2014年1月17日,广东省高院对顾雏军申诉立案审查。但在此之后,案子被一再延期,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


在苦闷中彷徨的顾雏军,终于在2016年11月等来了转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出台。其中一条要求让顾雏军喜出望外:


“坚持有错必纠,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民营企业和投资人违法申诉案件依法甄别,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错案冤案,要依法予以纠正并赔偿当事人的损失。”


第二天,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指出“对于改革开放以来作出的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以及民营企业和投资人违法犯罪的生效裁判,当事人、案外人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要及时审查,认真甄别;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纠正。”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依法再审包括顾雏军案在内的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前,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提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落实保护产权政策,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


所以,顾雏军案能够启动再审乃至“平反”,与其说是顾雏军本人抗争的胜利,不如说是近年来中央推进依法治国,大力保护产权的形势使然。


顾雏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这跟我个人的努力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我最努力的时候是2013年、2014年,那时候非常努力地去推动,但毫无音讯。”而后来,“推动的力度之大,速度之快,这是我完全没有预期到的。全面依法治国确实处在空前的高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力度前所未有。如果不是大环境的变化,以我个人的力量毫无办法。”

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2018年6月13日,万众瞩目的顾雏军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开庭审理。


第一天的庭审从上午8点29分一直持续到了晚上23点31分才宣告结束。最终,这场持续了两天、累计近30小时的庭审,对124份双方有争议的证据、10份新证据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你来我往,进行了激烈交锋,最高人民法院还全程进行了图文直播。

在庭审中,对于顾雏军之前被判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这三大罪行,检方认为:


1. 顾雏军等人在调整完善注册资本结构过程中实施了虚报注册资本行为,但顾雏军等人的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尚属行政违法范畴,不构成犯罪;


2. 科龙电器2002年至2004年每年年底通过压货方式进行虚假销售,导致其公开披露的年度财会报告含有虚假成分,但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科龙电器行为造成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后果,对顾雏军等人的行为,应按无罪处理;


3. 顾雏军等人挪用科龙电器和江西科龙合计2.9亿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审裁判相关部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顾雏军等人挪用扬州亚星6300万元的基本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且在案证据不能证实顾雏军等人谋取了个人利益,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概而言之,对于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这两大罪名,控辩双方均认为不构成犯罪或应按无罪处理。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集中在对挪用资金罪的量刑上,特别是涉及挪用科龙电器和江西科龙合计2.9亿元的部分。法庭实录显示,法庭已全面听取双方意见并记录在案,休庭后合议庭将依法进行评议,择期宣判。

就在顾雏军案开庭前的5月31日,三大涉产权案件的张文中案已经尘埃落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张文中案成为“人民法院落实党中央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政策的一个标杆案件”。

而眼下,顾雏军也等来了自己的判决结果。

2018年,顾雏军案的再审还被赋予了新的意义。

据新华社消息,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到:“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我多次强调要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最近人民法院依法重审了几个典型案例,社会反映很好。”


最高人民法院在4月10日宣判后发布的答记者问中表示:


本案再审改判坚决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关于完善产权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产权保护,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本案再审中,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依法妥善处理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这样处理,既体现了党中央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要求,又向全社会释放了产权司法保护的积极信号,对于激发企业家创业创新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而对于顾雏军、张宏从上市公司挪用2.9亿元用于顾雏军个人注册公司的行为依法认定有罪并判处刑罚。最高人民法院称,这样处理,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实事求是、坚守底线、公正司法的坚定立场和有错必纠、错到哪里纠到哪里、不搞“一风吹”的明确态度,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彰显了公平正义,又引导企业家敬畏法律,不踩红线,遵纪守法搞经营,合法合规谋发展。

顾雏军还能东山再起吗?


十年申冤终于有了定论,而已经花甲之年的他还能东山再起吗?


顾雏军早期的创业经历颇具传奇色彩。1988年,他发明了“格林柯尔制冷剂”,随后以此专利为基础,带着他的“顾氏热力循环系统”开始下海经商。随后几年,他辗转英国、加拿大、美国,并掘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用顾雏军自己的话说,“我的钱有国际背景。”


1995年,顾雏军把重心放回到国内,在天津成立了格林柯尔有限公司。

2000年,格林柯尔在香港创业板上市。在格林柯尔的资本平台上,顾雏军迅速出击,先后入主科龙电器、美菱电器、亚星客车、襄阳轴承4家A股上市公司,一手打造起了“格林柯尔帝国”,顾雏军本人也获得了“资本狂人”的称号。


2001年,格林柯尔斥资3.48亿元收购科龙电器26.43%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顾雏军随后出任科龙电器董事长;2003年5月,格林柯尔又以2.07亿元的价格收购美菱电器20.03%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2003年12月,格林柯尔又斥资4.18亿元收购亚星客车60.67%的股权;2004年4月,格林科尔又以1.01亿元的价格收购ST襄轴29.84%股权。


2004年初,顾雏军入选“2003年CCTV年度经济人物”。就在他春风得意之时,却不知祸之将至。这年的8月9日,香港科技大学教授郎咸平在复旦大学发表了题为《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的演讲,直指顾雏军在“国退民进”的过程中席卷国家财富,并就此拉开了“郎顾之争”的序幕。


“郎顾之争”的影响远非两个人的口水战那么简单,这场争论由国企产权改革发端,从经济学界迅速扩展到整个学界。这场争论,最终以2005年科龙电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顾雏军本人被公安机关拘留落幕。2008年1月,顾雏军锒铛入狱。


顾雏军身陷囹圄后,他掌控的5家上市公司也命运各异。顾雏军被捕后不久,襄阳轴承第一大股东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就与格林柯尔解除了股份转让合同,海信托管并入主科龙电器,长虹则成为了美菱电器的新主人,亚星客车被亚星集团从格林柯尔手中购回股份,多年后成为潍柴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


甚至,连格林柯尔也在2007年于香港退市,顾雏军一手打造的资本帝国土崩瓦解。


出狱后,顾雏军曾表示,“我的上市公司应该还给我”像科龙电器,拿着我的专利生产空调,肯定要赔偿我”。顾雏军还曾起诉海信科龙、海信集团,要求后者赔偿其个人及格林柯尔系巨额经济损失,合计489.61亿元,最后被法院驳回。


天眼查显示,目前,“格林科尔系”的绝大多数公司都已经被注销,仅剩三家公司存续。

编辑: 张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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