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中国“认识海洋”的又一里程碑

“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中国“认识海洋”的又一里程碑

“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中国“认识海洋”的又一里程碑

庞中英

在新中国海军成立70年之际,中国提出了“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口号。一些有关“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高层研讨会”已经举行。关于“海洋命运共同体”的评论也越来越多。到底如何看待(包括理解)“海洋命运共同体”?

笔者注意到最明显的一个主流评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部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包括“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这是一种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角度对“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理解。这样理解似乎没有什么不妥,但是,我在本文中要问的是为什么“海洋命运共同体”前面少了“人类”二字?

我的看法是,理解“海洋命运共同体”及其“构建”,大概要从“大生命”——地球上和海洋里的一切生命的角度,要从“天人合一”的角度、从全球海洋治理的角度出发。如果这样看的话,我认为,中国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一方面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新发展,另一方面则超越了“人类”及其“人类命运”本身。这一点,正是目前的许多关于“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流行评论没有注意到的。

我认为,“海洋命运共同体”不仅是关于“人类命运”的,而且是关于地球上所有的海洋生物的命运的。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在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时没有简单地加上“人类”二字、变成“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原因。事实上,我们知道,自从2017年“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出以来,在海洋领域,不少人已经主张“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我一直赞同根据“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构建全球海洋治理体系,但是,我并不赞同“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这样的有问题术语。因为广阔而深邃的海洋,代表的不仅是人类的命运,更代表着其他“生物“的命运和整个地球的命运。

我们必须看到,由于人类的活动,尤其是人类的经济开发活动和不考虑其他生物命运的海洋科学和技术的开发已经极大地改变了地球、改变了海洋。地之星球已进入人类世纪(The Anthropocene)。除了人类以外的地球生命,尤其是海洋生物,其各自的存在和多样性存在已经和正在遭到残酷的打击。我们都知道,联合国等各种组织发出了各种海洋危机的信号,海洋的“公域悲剧”(the tragedy of oceans as a global common)或者全球海洋问题在持续恶化。

目前,为了应对全球海洋问题,联合国主导下的全球海洋治理正在进行。至少有三大方面涉及“海洋命运”:第一是旧的人类在海洋领域的缺少可持续性(unsustainability)的开发或者发展如何转化为新的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2015年,在成立70年时,联合国隆重推出了新的可持续发展计划《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17大目标(SDGs),其中的第14大目标正是关于海洋领域的可持续发展。这是对那些掠夺性的、不可持续开发海洋行为的警告和规范。可持续发展是全球治理的最重要国际规范。海洋可持续发展事关“海洋命运”。第二是关于气候变化(UNFCCC)。由于海洋是地球的主体,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主要是关于阻止海洋领域的进一步气候恶化。第三是关于生物多样性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以及海洋生物多样性治理(BBNJ)正在进行。

2019年3月26日,《中法关于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完善全球治理的联合声明》在巴黎发表。这一双边协议具有重大的意义,其第4-8条都是与“海洋命运共同体”有关的。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第14条提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世界上的海洋,其温度、化学成分、洋流和生物,驱动着全人类居住的地球系统。我们的雨水、饮用水、天气、气候、海岸线、我们的许多食物,甚至我们呼吸的空气中的氧气,最终都是由海洋提供和调控的。纵观历史,海洋一直是贸易和运输的重要渠道。对这一重要的全球资源的认真管理是建设可持续发展未来的一个主要方面。但是,当前由于污染和海洋酸化,沿海水域逐渐恶化,正对生态系统功能运转与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也对小型渔业产生负面影响。海洋保护区需要进行有效管理并且配备充足资源,同时需要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减少过度捕捞、海洋污染和海洋酸化。

《中法关于全球治理的联合声明》称:“两国重申愿共同应对在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环境保护领域的挑战”,“两国将共同努力,推动全球采取行动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迎接2020年底在中国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两国承诺在联合国框架下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协定谈判加强沟通与合作,为协定达成作出积极贡献。两国同意就包括设立南极海洋保护区在内的南极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保持交流。”

继4月23日在青岛多國海上聯合閱兵儀式上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后,4月26日,在第二次“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习近平强调了人类发展的可持续性的重要性。通读习近平的开幕式讲话,“可持续发展”是他的关键词。而参加“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的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等全球性国际组织代表,也在呼吁同样的发展可持续性的主题。中国是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主要参加国,制定和正在执行《可持续发展2030全球日程》的中国“国家方案”。

“一带一路”标志着中国“认识海洋”的新阶段。但“一带一路”仍然局限在“人类”利用海洋、开发海洋本身,而“海洋命运共同体”则发挥和承继了中国古已有之的“天人合一”思想,认识到海洋本身是一个事关人类命运的地球生命体系。这是中国“认识海洋”的又一个里程碑。从发展的角度、从治理的角度、从包括人类在内的地球一切生物的角度,深入、全面“认识海洋”,丰富了海洋领域的国际规范和全球规范,有助于走向真正的海洋全球治理,有助于协调、协同与其他的海洋领域的已有的各国分享的或者存有分歧的国际规范之间的关系。(作者为著名国际政治学者、中国海洋大学特聘教授、海洋发展研究院院长,澳门科技大学特聘教授、社会和文化研究所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秦岭 主编:商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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