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眼 | 违规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 鄂尔多斯农商行被罚34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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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财眼 | 违规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 鄂尔多斯农商行被罚344万

5月17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了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开出的处罚信息。因违规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258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86万元,合计处罚344万元。

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的法人为高屹东,该行违反了《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而被处罚。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金融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不得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金融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造成资金损失的,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眼查显示,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07年9月5日,注册资本77748.062万,目前参保人数为784人。2019年1月,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此外,该银行还曾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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