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佳集团骗贷上亿元 银行成了冤大头?

山东巨佳集团骗贷上亿元 银行成了冤大头?

是的,你没看错!居然有这么一家企业,骗贷骗到上瘾。

在一年半时间里,该公司11次伪造资料,糊弄了4家银行,骗取贷款等资金近2亿元。

这是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一则案例:山东巨佳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公培星安排公司相关人员,伪造贷款资料从4家银行骗取贷款和承兑汇票1.86亿元。

11次骗钱

5月21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有关山东巨佳集团有限公司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的一审、二审刑事判决书。

涉案被告人公培星是山东巨佳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巨佳胆碱有限公司、山东巨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5年9月至2017年3月间,公某等人共骗取工商银行邹平支行、东营银行邹平支行、中国银行邹平支行以及齐商银行邹平支行的贷款和票据承兑共计1.86亿元,造成银行本金损失共计1.20亿元。

此案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犯案频率高、涉案银行多,在一年半时间里,平均每一个半月就要“下手”犯案一次。

判决书显示,从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间,在被告人公培星安排下,其公司下属几人通过伪造相关购销合同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贷款资料,并提供相关担保,先后5次从工商银行邹平支行骗取贷款共计7300万元。

从一家银行多次骗贷成功后,公培星开始把眼光投向其他银行,又能屡屡得手,真是“胆子贼大”。

在接下来的不到一年时间里,公培星等人以同样手法,不是伪造玉米芯购销合同就是伪造棉纱购销合同,分别从东营银行邹平支行骗取贷款3000万元、从中国银行邹平支行骗取票据承兑4000万元、从齐商银行邹平支行骗取贷款4330万元。

连环补“窟窿”

而骗取银行资金的目的,是用于滚动偿还公培星旗下公司的债务缺口。整个骗款过程处于一种连环骗、连环补的状态。

判决书显示,上述骗取款项的大部分资金,不是偿还旗下公司的银行贷款,就是偿还承兑汇票保证金,或是偿还向其他公司的借款。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原审被告单位山东巨佳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巨佳胆碱有限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票据承兑,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

实际上,骗贷案件并不新鲜,在裁判文书网输入“骗取贷款”关键词,会出现2.5万条的搜索结果。

同时,最近类似诈骗案件也是屡屡被曝光。

5月20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山东金泉粮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金泉骗取贷款罪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原来,这家公司在停产的情况下,为了维持生计,杜金泉安排公司员工,于2014年9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分别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东营银行这4家银行的博兴支行,以及博兴农商行吕艺支行骗取贷款共计1.20亿元,致使银行损失本金8000多万元。

两个案件的相似处均是通过伪造购销合同、财务报表、公司审计报告等手段进行骗贷。

这是常见的骗贷形式,但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下,连环补债务缺口最终也会露出马脚,兜不住后很容易东窗事发。

从银行角度看,只有提高风控意识,加强贷前审查环节中的尽调工作,才能防范骗局。

某银行高管认为,一线风控出现的问题大多数属于管理问题,从客户经理到分管领导中间几道环节,只要其中有一道关口进行“堵截”,就能够把控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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