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薄弱贷款三查不尽职 昆明五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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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薄弱贷款三查不尽职 昆明五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50万

6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了由云南银保监局上传的行政处罚信息。因贷款“三查”不尽职,以虚假存单质押违规发放贷款;内部控制薄弱,违规办理密码挂失、重置及存取款业务,资金形成损失等违法违规事实,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50万。

云南银保监局于6月10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该项法律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眼查显示,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05年5月2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管先波。值得注意的是,该行曾因劳动争议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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