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制药IPO反馈:新三板挂牌、三类股东等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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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制药IPO反馈:新三板挂牌、三类股东等被关注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力制药”)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反馈意见从规范性、信息披露、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以及其他问题四方面提出38个问题。

三力制药自设立以来,坚持以发展中成药为核心的战略,专注于咽喉疾病中成药和儿童专用药领域。产品线主要围绕儿科、呼吸系统科、心脑血管科、消化内科等领域。财务方面,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前6个月(下称“报告期内”),三力制药营业收入分别是3.59亿元、5.14亿元、6.38亿元和2.9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是4307.53万元、5711.08万元、7265.43万元和4028.07万元。

规范性方面,报告期内(2015年至2018年1-6月),开喉剑喷雾剂(儿童型)和开喉剑喷雾剂的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32,858.32万元、48,842.64万元、61,152.78万元和28,661.76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1.55%、94.91%、95.80%和95.66%。公司已对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作了重大事项提示。、

对此,证监会要求三力制药结合历史沿革、产品开发和发展路径、产品销售和价格变化情况、销售模式的变化情况、公司产品的接受程度,补充分析单一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的合理性,公司的产品结构集中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补充分析公司产品相比其他产品的优势,同行业其他公司产品对公司产品的替代性,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信息披露方面,三力制药曾于2015年8月17日挂牌新三板,自 2018年 6月 6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三力制药于2015年在新三板挂牌。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公司律师核查:(1)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时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相关信息是否与公司的申报文件提供的信息一致。存在差异的,请详细列明差异情况并说明差异产生的原因;(2)公司是否存在因做市交易和定向增发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情形;若有,是否已取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3)公司的股东中是否存在信托、资管计划持股或契约型基金持股的情形。

此外,证监会还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公司相关核心专利的开发或形成过程,核心专利技术是否存在争议或纠纷;补充说明相关专利、商标、新药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药品注册批件(再注册批件)等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并说明上述专利、商标等的法律状态,是否存在到期注销、终止等异常情况。

财务会计相关问题上,证监会要求三力制药对原始财务报表的调整情况,补充说明公司员工薪酬制度、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大致范围及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情况,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还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照《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的要求,逐项说明有关财务问题及信息披露事项的解决过程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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