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将制定稳定股价方案

上海银行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将制定稳定股价方案

6月28日,上海银行(601229.SH)发布公告称,自其上一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后的第121个交易日2019年5月31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A股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2.93元/股,触发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将在7月12日前制定稳定股价方案并由公司董事会公告。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上海银行A股股票上市后3年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非因不可抗力,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上海银行股份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上海银行、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程序并实施相关措施。
上海银行上一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发生于去年5月22日。当时的稳定股价措施为,上海银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在2018年5月至11月,先后增持该银行股份,增持金额均不低于触发日前最近一个年度其自公司获得现金分红总额的15%(三家合计不少于1.1828亿元)。
6月份以来,股价长期处于“破净”状态的江阴银行和苏农商行已先后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价达到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总的来看,银行板块股价近几年整体较为低迷,不少银行股处于“破净”状态。2018年间,包括上海银行、江苏银行、杭州银行在内的等A股上市银行就已先后实施过稳定股价方案。
就各家银行实施股价稳定的方案来看,多采用了重要股东或董监高增持股份的方式,但回购股份这一方式则始终未被采用。
对于为何不采取回购公司股票,上海银行曾表示,由于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境内商业银行回购股票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回购股份之后只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债权人公告等一系列法律程序,考虑到商业银行的特殊性,采取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不具备可行性。
在业绩方面,上海银行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38.88亿元,同比增长32.49%;归母净利润180.34亿元,同比增长17.65%。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上海银行营业收入130.15亿,同比增长42.16%;归母净利润50.19亿元,同比增长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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