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万押宝新三板梦碎!一起7页协议“清洗”投资者的样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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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押宝新三板梦碎!一起7页协议“清洗”投资者的样板戏

6月17日,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天空阴郁,雨像从堵塞的莲蓬头中洒出来一样,时有时无,时大时小。

42岁的张雅琴和朋友蹲在州中院一角,身后是精心修剪过的花坛,对面是崭新、雄伟的法院大楼。为了5000元钱的诉讼费,她不断翻看着手机的人名,掂量着亲疏远近。她苦笑着跟《中国经营报》记者说,自己一辈子没这么穷过。

倒推几年,张雅琴是一名成功的商人,名下有五套上海的房产。转折发生在2014年,新三板热潮时,她开始投资有望上市新三板的公司。多家公司上市后一文不值,她的投资血本无归。

其中,最大的挫折,来自东屹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好花红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花红公司”),该公司即未能成功上市新三板。

2015年,张雅琴拿出400万元买了好花红公司的股份,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这份7页的协议,最终成了一纸空文——好花红公司没有上市新三板,也没钱还给她。她发起诉讼并在一审胜诉,上诉后,近日,州中院二审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

张雅琴之外,另有数十名遭遇相同的投资者,他们希望能把好花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厉刚拉入诉讼,由他承担赔偿责任。但现有判决显示,厉刚名下财产早已被轮候查封,赔偿能力存疑。

赢了诉讼输了钱财

朋友汪江曾是律师,如今成了张雅琴的“法律顾问”,他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经过。厉刚与张雅琴相识多年。2015年,厉刚告诉张雅琴,好花红公司已经在某省级股权交易所挂牌,并计划挂牌全国性的股权交易所,即新三板上市。当时公司正以发行股份的方式筹资,发行价格低于未来挂牌新三板的股价。挂牌后,卖出手中的公司股份即可盈利。

根据双方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书》,好花红公司定向增发一定数量的股份,张雅琴以每股2元的价格购买,并获得相应的股东权利。好花红公司承诺每年给张雅琴8%的股息,3年内好花红公司挂牌新三板,且挂牌价会高于每股2元,到时候张雅琴可将股份卖出。

包括张雅琴在内,全国各地有数十名投资者签订了这份仅有7页的协议,购买了公司股份。但法律文书表明,好花红公司从未进行过股权变更,这些投资者没有一个成为公司明面上的股东。

厉刚多次在协议书中出现:如果公司拿不出8%的股息,厉刚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如果公司未能挂牌,张雅琴可以要求厉刚以原价回购股份;如果公司新三板挂牌价格低于每股2元,厉刚要按差价折算股份,补足给张雅琴。

张雅琴没有拿到过股息,好花红公司没有挂牌新三板,厉刚也没有回购股份。为了追讨投资款,张雅琴在报警无门后,发起诉讼。

一审,法院支持了她拿回400万元本息的诉求,但没有支持相关损失和诉讼费等费用。她还要求厉刚本人承担连带责任,也未获法院支持。

好花红公司早已诉讼缠身,多数资产也被查封了。按照汪江的思路,从好花红公司拿回400万元的可能性不大。因此,让厉刚本人承担赔偿责任,是二审的一大诉求。

6月17日当天,张雅琴和好花红公司的第二次法律交锋,在州中院进行。当天下午的主要庭审内容是对张雅琴提交的三份新证据进行质证,庭审仅进行了20多分钟就休庭了。情绪化的张雅琴在庭上哭了,因为她看到对方律师“笑嘻嘻”的,这让她难以接受。

庭审后,州中院一位工作人员向张雅琴透露,好花红公司仅在该院就有多起诉讼未决。

6月21日,记者拨通了厉刚的电话。他称不知道增资扩股协议的事,但当记者问及张雅琴案子的情况时,他又称“400万元是我们借给张雅琴的,案子已经被驳回”。他并未现身二审庭上,但他却向记者声称“张雅琴当众耍赖,法官非常恨她”“张雅琴在庭上被法警弄走了”等,这与庭审现场情况并不相符。

400万元换来无效协议

按照公司增资扩股的操作规则,公司向投资者增发股份,吸纳投资者成为新股东之前,必须要召集现有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并征得现有股东的同意,再形成决议。

增资扩股协议书中也写明,公司曾召开过股东会议,并通过了议案。

张雅琴和多数投资者一样,到了法庭上才知道公司没有召开过股东会。好花红公司和厉刚的代理律师因此提出,增资扩股协议是无效合同,其约定的收益和违约金等均无效。

一审法院支持了这一说法,并认为厉刚承担连带责任的条款,也因协议无效而无效。

“如果厉刚不承担责任,一审胜诉也拿不到钱。”汪江表示。

目前已经公开可查的、涉及好花红公司的诉讼判决多达35份,大多是债务纠纷和经济纠纷。好花红公司在多数判决中是欠款方。追讨欠款的包括建筑劳务公司、建材公司、工程质量检测公司和银行。

公司目前是5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因为没有履行另外6起执行案件的义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厉刚的偿还能力同样不乐观。此前有银行起诉好花红公司,要求偿还借款,厉刚作为担保方,被判承担连带责任;其名下的贵阳金北大厦某层物业,也已经被包括张雅琴在内的多方查封。

该层物业曾经是好花红公司的办公场所。6月19日记者走访现场,已经见不到好花红公司的牌子。从工商信息看,挂牌的两家公司和好花红公司并无直接关联。

汪江寄希望将案件转为刑事案件,以刑事手段追回资金。在张雅琴看来,事件本身就是一个“骗局”,只不过公安机关没有受理,只能走民事诉讼渠道。她认为,公司明明没有召开股东大会,却在与投资者签订的协议里写明已经开过并形成议案,属于“蓄意欺骗”。

有法官向记者表示,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公司财务状况,包括司法审计等手段。如果发现存在公司资产被个人占用的情况,就可以进行刑事立案,追讨资金。二审开庭前,张雅琴曾向法院提交了对公司进行审计的申请,同时提交了民事案件转刑事案件的相关申请。

除了股权投资,张雅琴还和厉刚存在借款纠纷。为了借钱给厉刚,张雅琴将自己在上海的一套房产抵押给了民间借贷公司。厉刚也没将这笔钱还给张雅琴。

6月17日下午,张雅琴在法院一角蹲了两个小时。她抽完了几支烟,打了一圈电话,一分钱没有借到。临近法院下班时间,她给法官打去电话。在法官的争取下,诉讼费的缴纳时间延后到了第二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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