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人士:处于锁定期的投资者不可融券所投科创板股票套利
财经
财经 > 科创板 > 正文

券商人士:处于锁定期的投资者不可融券所投科创板股票套利

中证网讯(记者林荣华赵中昊)近日,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科创板股票自上市后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券标的,如果上市初期涨幅过大,处于锁定期的机构投资者或有动力融券卖出科创板股票,后期再利用自身持有的科创板股票向券商还券,从而实现在解禁前提前锁定收益。不过,有资深券商人士表示,《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对禁止参与融券业务的对象有明确规定,且科创板同样适用:第五十九条规定,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且不得将其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提交为担保物。第六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不得开展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此外,上交所也对会员提出了前端控制要求,即第五十八条规定,会员在向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时,应当要求投资者向会员申报其持有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情况,以及是否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信息。会员应当对投资者的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并进行相应的前端控制。“锁定期股票属于限售股份,因此该类投资者不能进行融券卖出”,该券商人士表示。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