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WEMONEY讯 7月12日,WEMONEY从央行网站获悉,央行上海分行发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迅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遭巨额处罚,合计罚没达5939.4万元。
具体来看,罚单显示,环迅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受到处罚,被央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686,811.16元(约968万),并处罚款49,707,245.21元(约4970万),合计罚没金额59,394,056.37元(约5939万)。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据WEMONEY了解,环迅支付在2011年获颁央行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首批拿到央行支付牌照的27家公司之一,刚开始的获得的许可范围是全国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后来在续展时收单范围被央行缩减为只有五个省,即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天津。
工商信息显示,环迅支付的第一大股东为上海环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股67.51%,北海石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石基”)持股22.5%,为第二大股东。
不过,2018年6月,上市公司石基信息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北海石基与深圳盒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盒子科技”)于6月22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北海石基持有的环迅支付22.5%的股权以2.475亿元转让给盒子科技。
据了解,此次交易需要获得央行的批准,如最终不予批准或不能审批此次股权转让的行政审批,则协议自动解除,并退还已经收取的价款。
目前,该笔收购仍未有传出进一步消息。据此次交易公告披露,环迅支付2017年营业收入为1.66亿元,亏损了185万元,2018年前三月营收近3000万元,亏损了700多万元。
近年来,监管收紧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罚单已是常态,天价罚单并不少见。
从历史罚单来看,在央行的处罚中,环迅支付也是常客。2018年8月,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及《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被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罚,罚款人民币170万元。2017年8月,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央行没收其违法所得人民币285696.89元(约28万),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50万元,共计1785696.89元(约178万)。更早之前,在2016年10月13日,央行福州支行发布公告,环迅支付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未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因此被处以人民币22万元罚款,并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人民币1.5万元罚款。(凤凰网WEMONEY 刘双霞/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