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等 华安保险湖南分公司被罚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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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等 华安保险湖南分公司被罚17万

7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了由湖南银保监局上传的行政处罚信息。因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华安保险湖南分公司被罚17万;该公司赵岳龙、廖青、刘湘军、刘航远、谢佳妤负直接责任,对赵岳龙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对廖青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对刘湘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刘航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谢佳妤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华安保险张家界中心支公司被罚20万元;该公司代建斌负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于7月8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天眼查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于2000年5月1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李云焕,目前参保256人。值得注意的是,该行曾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被他人或公司起诉;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中心支公司于2009年5月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单绪明,目前参保46人。值得注意的是,该行曾因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等被他人或公司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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