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泛亚有色”案二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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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泛亚有色”案二审宣判

证券时报e公司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6日依法对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天浩稀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被告单位,以及上诉人单九良等21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开庭宣判。对上诉人王飚依法改判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对其他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和原审被告单位维持原判。二审宣判后,一审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置涉案财产。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本案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优先于罚金刑的执行。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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