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落实“浦江之光”行动 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上交所:落实“浦江之光”行动 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日前,上海市制定发布了《关于着力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本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浦江之光”行动)。7月31日,在“浦江之光”行动新闻通气会上,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阙波介绍,目前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工作仍在有条不紊地持续推进,未来将落实好“浦江之光”行动,更好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截至7月30日,上交所共受理149家企业提交的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其中39家企业已召开上市委会议,36家均通过,35家已提交证监会注册,28家已注册生效。目前在审企业共106家,5家已中止审核。另有4家企业撤回材料并终止审核。

从已受理企业从行业分布来看,新一代信息技术56家,生物医药33家,高端装备27家,新材料14家,其他行业19家;从注册地来看,北京30家,广东25家,江苏25家,上海21家,浙江14家,其他地区34家;从所选择的上市标准来看,128家企业选择第一套上市标准,选择第二套的4家,第三套的1家,第四套的11家,第五套的2家,3家选择选择差异表决权/红筹企业适用的第二套“市值+收入”指标。

阙波表示,科创板发行定价情况符合预期。除了首批上市的25家公司外,近期柏楚电子、晶晨股份、微芯生物3家公司也完成发行定价。从静态市盈率看,28家公司2018年扣非前摊薄后市盈率中位数45倍,扣非后为48倍。从动态市盈率指标看,28家公司2019年预计每股收益计算的动态市盈率中位数为34倍。

他认为,目前科创板上市交易情况平稳有序。首日大涨后股价波幅收敛。交易机制运转正常。开市首周无涨跌幅限制期间,未出现高频暴涨暴跌情况;临停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了冷静期,恢复交易后市场情绪趋于稳定;融资融券业务高于其他市场板块水平。本周一以来,科创板开始实行20%涨跌幅限制,市场交易热情较高,但整体运行相对平稳。

截至7月30日,上海已经申报21家科创企业,已完成科创板上市的企业5家,正在发行中的有2家,提交注册的1家。针对“浦江之光”行动,阙波明确,下一步上交所将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更好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一是加大市场服务力度方面,做好科创企业培育工作。加强与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双创基地等对接,做好服务和支持。配合做好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建设,搭建资本与产业区域联动平台。做好对科创企业完善公司治理、股改等专业服务,加大对行业领军、细分龙头等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企业培育力度,为科创板持续储备优质企业资源。

二是推动科创企业上市,助力科创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上海科创企业登陆科创板上市融资,增加研发投入,提升营业能力、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通过整体上市、定向增发、资产收购等形式开展并购重组,实现产业升级和战略转型。支持科创企业综合运用资本市场工具,通过发行公司债、资产证券化等工具开展融资,优化企业融资结构。

三是完善市场交易制度,提高上交所国际化水平。不断评估优化科创板发行、交易、退市、投资者适当性、持续监管等制度。针对科创企业属性,持续推动完善科创板差异化制度安排。完善科创板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参与科创板投资。做好科创板指数编制工作。推动上交所市场与境外市场互联互通,推进与境外市场ETF互通,推动上交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四是优化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科创板稳健发展合力。加强与市金融局、市经信委、市科委、市科创办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动,做好上海科创企业服务对接。深化与上海相关部门、中介机构等合作,做好常态化培训和宣传,帮助上海科创企业提升对接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强化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责任,做好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和服务。支持上海金融法院发挥金融审判专业优势,多元化解决涉及科创板的纠纷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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