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固定资产贷款贷后管理不力:工行大连星海支行被罚50万 当事人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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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固定资产贷款贷后管理不力:工行大连星海支行被罚50万 当事人被警告

8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了由大连银保监局上传的行政处罚信息。因固定资产贷款贷后管理不力,信贷资金用途与合同约定不符,部分资金被用于偿还关联企业贷款利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被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该行当事人孙文轩负直接管理责任,被予以警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于7月25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处罚依据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天眼查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于1998年4月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波。值得注意的是,该行曾因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诉。(杨芳实习生陈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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