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公开“招婿”:转让底价44.17元/股  只有”高富帅”才能入赘

格力电器公开“招婿”:转让底价44.17元/股 只有”高富帅”才能入赘

历经四个多月的筹备,格力电器混改进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阶段。

8月12日晚,格力电器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文中指出珠海市国资委已经已原则同意本次格力电器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征集受让方方案。

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持有的格力电器9.02亿股份,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转让价格不低于44.17元/股(除权除息后价格)。而截至当晚收盘,格力电器收盘价为50.38元,转让底价较收盘价还存在12.33%的折价空间。

如按照最低价测算,受让方的“接盘成本”将不低于398.41亿元。公开资料显示,受让方需要交纳的保证金数量则为69亿元。

受让方要满足“高富帅”要求

一家有女百家求。

面对如此优质的资产,“忍痛嫁女”的格力集团并非没有自己的考量,此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曾独家报道,珠海市国资委希望将格力集团打造成为投资平台,并下放一些权力给格力集团。

在转让方案中,格力集团保留了3%的股权,继而可以在格力电器董事会占据一席之地。同时,为了促进混改目标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又给接盘方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除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外,格力集团希望其同时具有“推进珠海市产业升级或产业整合的资源”,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具体来看,受让方须具备以下三大要求。

(1)基本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股东资格条件;

2、意向受让方应为单一法律主体(仅限公司法人或有限合伙企业),或受同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超过两个法律主体组成的联合体(包括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核心管理团队/合伙人或其设立的实体所发起设立的一个主体或不超过两个主体组成的联合体)。若为两个法律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作为意向受让方,则联合体内各法律主体需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前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承诺在持股期限内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3、格力集团不接受意向受让方受让部分股份的请求,提出部分受让请求的,视为未提出受让请求;若为两个法律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作为意向受让方,联合体内任一法律主体受让股份的最低比例需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的相关规定,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合法资金来源,商业信用良好,已足额筹措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或具备按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实力;

5、意向受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6号)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6、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受让股份后,该等股份锁定期不低于36个月,若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意向受让方受让的股份锁定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意向受让方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利益的关联关系和利害关系;

8、意向受让方已就本次受让股份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意向受让方应有助于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意向受让方本次受让股份不得有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的重大不利安排;

3、意向受让方应有能力为上市公司引入有效的技术、市场及产业协同等战略资源,协助上市公司提升产业竞争力。

(三)有利于促进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

意向受让方拥有推进珠海市产业升级或产业整合的资源,具备为珠海市导入有效战略资源的能力,有意愿为珠海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并能够提出具体有效的措施或方案。

入主格力需要哪些步骤?

在具体操作上,意向受让方需要递交的受让申请材料分为受让意向书、基本资料、报价函、承诺事项及补充材料(资料如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外国文字的文件需要提供中文翻译件(并注明以中文为准)。

公开征集期则15个交易日,意向受让方如符合条件,应在公开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即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9月2日),向格力集团提交全套受让申请材料。

此外,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前,需向格力集团缴纳人民币63亿元(或等值美元,汇率以支付保证金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折算)作为本次交易的缔约保证金至以下项目专用账户。

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格力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总额的40%作为履约保证金(已支付的缔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内各法律主体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可自行约定,但合计缴纳金额需为交易价款总额的40%),在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前,意向受让方需向格力集团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以上价款汇入格力集团前述项目专用账户。

在评选条件上,格力集团表示,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本次公开征集基本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受让方,并与最终确定的受让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内容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约定,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审批通过为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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