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杨芳 实习生陈瑶)8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了由南通银保监分局上传的行政处罚信息。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审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被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南通银保监分局于8月9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天眼查显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于2007年1月3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艾晨,目前参保1073人。值得注意的是,该行曾因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信用卡纠纷等被他人或公司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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