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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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意见指出,推进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与人才住房制度。

延伸阅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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