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增加LPR期限不等于将增MLF期限
财经
财经 > 财经资讯 > 正文

央行:增加LPR期限不等于将增MLF期限

财联社8月20日讯,据财新报道,孙国峰表示,新的LPR形成机制中,1年期的LPR报价,是基于1年期的MLF利率加上风险溢价、报价行自身资金成本等因素产生,而5年期以上的LPR,也是1年期的MLF利率和上述因素加总,再加上期限溢价因素产生。“所以,增加了LPR的期限品种,不意味着要增加MLF期限品种。”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