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制度改革参与者:住宅商品化是唯一出路|70年70人

住房制度改革参与者:住宅商品化是唯一出路|70年70人

站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要节点上,

历史的新篇章早已开始书写,而身处时光轴上的你我,无一不是被光阴镌刻塑造,被经历给予洞察,用正在经历的人生见证着历史的诞生。

今天

“70年·70人”

主题报道与大家一起探访

住房制度改革参与者徐景安

人物名片:

徐景安

1941年生于上海,1964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系,曾在中央马列主义研究院、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工作。

1985年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副所长,1987年调任深圳市体改委主任,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任副理事长。

现为中国幸福研究院院长,深圳市景安精神关爱基金会执行理事长,深圳市市民情感护理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深圳大学兼职教授。

1979年参与起草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部总体规划。

1980年提出发展消费品生产的建议,使我国较早地调整了轻重工业不合理的生产结构。

1984年主持起草了“关于价格改革的两种思路”,提出的“放调结合、以放为主”的价格改革方针被采纳实施。

1985年提出的住房改革建议被采纳,后推向全国。

1987年调深圳后,推进了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市场,首创了企业产权转让市场,主持设计了深圳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等。

上世纪四十年代,徐景安出生在上海。一家几代人,挤在一间很小的屋子里生活。在福利分房的制度下,当时大多数人都住在简易的筒子楼里,一条长走廊,并排着许多单间,家家户户门窗相对,使用公共的厨房与卫生间。

七八十年代,城市住房问题日益严峻。1985年,国务院住房租金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徐景安是小组成员。他在《试论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一文中提出: “现行的住房政策必须代之以住宅商品化,这是解决住宅问题的唯一出路。”

今年78岁的徐景安,在深圳天展大厦的办公室,向记者回忆了住房改革历程。这栋8层的写字楼坐落在福田区,建于1988年。1987年底,徐景安来到深圳,几乎从同一时间开始,他在这里见证了城市住房日新月异的改变。

如何解决住房短缺问题?

变无偿分配为补贴出售

立足于把房子卖掉

住房制度改革以前,住房短缺是中国各个城市面临的严重问题。

1978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城市住宅建设的报告》显示,1977年底全国190个设市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仅为3.6平方米,城市缺房户达323万户。

徐景安回忆当时的情况说: “从各个方面看来,住房制度改革是势在必行的。

1980年4月,邓小平在《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的谈话》中提到,“房子是可以卖的”。邓小平的讲话为住房改革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外部环境。随后,中央正式出台规定:“准许私人建房、私人买卖、准许私人拥有自己的住宅。”

徐景安说,在计划经济制度下,我国城市住房制度一直采取“包下来”的办法,由职工所在单位出资建房,再无偿分配给职工。当时,全国城镇公有住宅9亿多平方米,实收租金1亿元,每平方米租金0.11元。所收金额远不够管理、维修之用,导致失修失养的住宅占一半以上。

1984年初,建设部房管局提出意见,要将房租提高到每平方米0.54元弥补亏损。“提高房租,涨不涨工资?不涨工资,老百姓要骂娘。”徐景安说。提高租金涉及到职工、企业、政府间的利益关系。

彼时徐景安正任国家体改委宏观规划处处长。1984年5月,徐景安在《试论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一文中提出: “现行的住房政策必须代之以住宅商品化,这是解决住宅问题的唯一出路。”

他提出的具体做法是:“变住房无偿分配为补贴出售、优价出售和全价出售”,“变低房租为半价、全价房租”,“公有住宅折价出售”,“住宅建设产业化”。

据此,1984年底和1985年初,徐景安两次向国务院领导建议,提高房租不是为了弥补亏损,而是立足于把房子卖掉。

徐景安算了一笔账,全国9亿多平方米的公有住宅,以每平方米50元出售,国家可以收回450亿元,投入住宅再生产。“提高房租,职工可以买房,就不会有意见。若得不到房子的所有权,就算房租提高一点点,职工也不愿接受。”

图片来源:东方IC

改革起到什么推动作用?

五个中小城市试点住房买卖

最终走向住房商品化

1985年,国务院住房租金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徐景安任小组成员。

组员立刻行动起来,选择若干城市做了大量测算工作,最终形成两种意见。建设部房管局的意见是提高房租,徐景安的主张则是卖房。“各城市、各单位差别很大,职工的情况也千差万别,要拿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挺难的。”徐景安说。

1985年4月19日,《关于改革城镇住房制度试点方案》提出两种方案。

其一是按人均10平方米的标准,把财政和企业单位解决职工住房的实际支出,作为住房补贴发给职工,按住房实际经营成本收取租金。住房补贴还实行了工龄补贴、职务补贴。这样一来,实际使用面积高于标准的,在补贴以外需要多付钱;而低于标准的,除了补贴以外还能增加收入,这部分收入以住宅券发放,限定用于支付房租、购买住宅、住宅修建。 其二是鼓励职工购买住宅,新建住宅一次性付款优恵30%,老房一次性付款优恵40%,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款可向银行低息贷款。为了不增加负担,房价只以单体工程造价计算,土地及配套设施不列入成本。

住房买卖从中小城市试点起步,最终确定在锦州、石家庄、邢台、镇江、佛山五个城市试行。

住房改革的模式由地方决策,先后形成了青岛模式——提高房租,发放住宅券作为过渡;上海模式——小步快跑,逐步提高房租;深圳模式——提高房租,折价出售,一步到位。

“经过十多年的探索,殊途同归,最后都实行了住宅商品化。”徐景安说。

与之相应的,还有土地制度改革。深圳因为建设急需资金,开创了有偿使用土地的先例。1987年5月,深圳借鉴香港模式,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确定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采取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1988年,宪法修正案也提出“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992年5月,徐景安在深圳召开的第三期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市长研讨班上提出,城市调节经济的手段主要有三个:第一是土地规划,第二是人口规划,第三是产业规划。土地被他放在第一位。

“我们很多城市为什么总是破破烂烂?原因就是没有钱搞城市建设。”徐景安认为,如果把土地作为重要财源,可以实现良性发展。 从土地获得收益,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吸引投资办厂盖房,地价上涨,再投入城市建设。这样就形成了良性循环。

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徐景安回忆,当年上海因为住房紧张,侨眷手里有钱却买不到房。一个从香港过来的商人对市政府说,只要划一块地给他,就可解决这个难题。政府正为此焦头烂额,于是给了他一块地。

这位商人从香港请设计师画图纸,然后在报纸、电视上做广告,实行预交房款,在规定时间交房。结果房子被侨眷一抢而空。“十多年过去了,我们才明白房地产是怎么回事,原来是自己拿着金饭碗讨饭。”徐景安说。

改革带来了什么效果?

城市建设发生翻天覆地变化

居民住房水平大大提高

“数十年的实践证明,住房制度改革的方向和基本政策是正确的。”徐景安说,住宅商品化加上土地制度改革,让房地产业就此诞生。房地产业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土地收益成为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城市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居民的住房水平大大提高。

徐景安说,按理论上讲,住宅是生活资料,实行商品化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从实际情况看,住房制度不改革,城市建设难以为继。

徐景安出生在上海,过去住在贫民窟里,几代人挤在很小的屋子里生活。即使有房住的老百姓,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也多数住在大杂院和筒子楼里,有独立的“煤卫”成为梦想和追求。

如今这些城市到处高楼林立,公路、桥梁和其他公共设施一应俱全,老百姓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住房水平明显改善。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表的《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8-2019)》显示,中国居民已基本告别“蜗居”时代,进入“适居”时代,人均住房面积达40.8平方米。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从1978年的3.6平方米提高到如今的40.8平米,增加了10余倍。

与此同时,人均住房面积的增加,也造成了新的问题产生,一些人拥有不少房子和豪宅,另一些人买不起房,甚至租不起房。 “从根本上来说,这不是住房改革造成的,而是国民收入分配的不合理、不公平导致的结果。市场经济带来贫富差别是不可避免的,这需要二次分配来调节。

徐景安认为,“解决住房问题,主要不是采取行政的限购政策,而是要将‘居者有其屋’作为基本国策,为低收入群体提供适用房和廉租房,资金从土地收益中出,从高价炒房者的税费中出。”

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安居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必须。在徐景安看来,对人口众多的中国,解决住房问题仍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封面新闻记者 薛维睿

编辑 王彬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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