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消费金融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收罚单 单位及负责人被罚共计5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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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消费金融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收罚单 单位及负责人被罚共计55万

凤凰网WEMONEY讯 8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对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晋商消费金融”)作出行政处罚。

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央行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责令晋商消费金融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 50 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19年8月15日。

2019年以来,晋商消费金融风波不断,此前的6月25日,山西银保监局否决了晋商消费金融请示拟任李文莉为董事长的申请,此外,360金融法定代表人、董事刘威也于2019年5月初退出晋商消费金融管理层。

据媒体公开报道,晋商消费金融在2018年连续“踩雷”租房分期、旅游分期。尽管接连“踩雷”,但据其股东北京宇信科技集团年报披露,2018年,晋商消金净利润仍达到了8197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晋商消费金融成立于2016年2月,注册资本为5亿元,总部位于山西太原,是经原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第14家消费金融公司,其股东为晋商银行、奇飞翔艺(北京)软件有限公司、天津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华宇商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40%、25%、20%、8%、7%。(凤凰网WEMONEY 曾仰琳/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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