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 招银、浦银金融租赁公司分别被罚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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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 招银、浦银金融租赁公司分别被罚50万!

凤凰网财经(杨芳 实习生陈瑶)讯,8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了由上海银保监局上传的行政处罚信息。因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被处罚。

具体而言,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2016年4月至2018年6月违规向某地方政府提供融资,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因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该公司崔宏伟被警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8月13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8月15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天眼查显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施顺华,目前参保252人。值得注意的是,该行曾因融资租赁合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被他人或公司起诉。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新浩,目前参保82人。值得注意的是,该行曾因融资租赁合纠纷被他人或公司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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