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相关内容。《若干意见》包含人才、税收、住房、土地规划、产业集聚、交通网络建设、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等50条具体举措。此次,《若干意见》提出,将建立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新片区产生的所有地方收入,全部用于新片区建设;建立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5年总计出资不少于1000亿元;实施税收支持,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新片区工作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部分给予补贴;支持金融机构为新片区内企业和非居民提供跨境发债、跨境投资并购和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跨境金融服务,支持新片区内企业开展真实、合法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新片区内企业从境外募集的资金可自主用于新片区及境外的经营投资活动;进一步便利新片区内企业开展跨境资金双向归集,实现资金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