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将继续按照问题导向和抽查抽签相结合的方式,安排2019年第二批在审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笔者认为,IPO现场检查应该查深查透,并强化问题惩戒。
证券中介机构是证券市场看门人,由于投资者不敢轻易相信发行人、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中介机构以职业声誉为担保,向投资者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中介机构所制作、出具的申请材料,构成证监会形成监管意见的重要基础。但个别中介机构唯利是图,偏离看门人定位,根本不在乎所谓的职业声誉,不值得投资者和监管部门信任,而企业造假上市又有大利可图,这种情况下,为守好入口关,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督促中介机构当好资本市场的“守门人”,对在审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IPO现场检查到底查什么,按《关于组织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进行抽查的通知》,抽查将通过审阅申报材料及工作底稿,并以抽样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从而核实和印证中介机构是否就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履职尽责;抽查既不是对企业的全面体检,也不对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行判断。据此前媒体报道,检查内容主要是验证财务收入的真实性,具体方法是通过五大循环法,即收入循环、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循环、成本循环、资金循环、费用循环,来查找问题。
笔者认为,IPO现场检查不应局限于发行人的申报材料以及中介机构的工作底稿,如果作假水平高,这些虚拟化的材料还是可能蒙混过关。要充分体现现场检查的内涵,检查或应从抽象、虚拟领域的材料,更多转向发行人的真实现状,比如通过检查验证发行人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产品库存、银行资金账户,这些是否真实,应该深入查一查。IPO现场检查,或许应该搞成一次对发行人的真正体检,体检不针对企业盈利能力,而针对信披质量、中介机构的履职尽责情况只是其中一项内容。
IPO现场检查,要和大案要案一样查深查透。这方面,此前证监会查办九好集团造假案是值得借鉴的,证监部门以银行资金为切入口,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走访,以核实供应商和九好集团业务真实性,虽然不少供应商抗拒调查,但证监部门顶住多方压力,最终查清此案。IPO现场检查,也要本着求真务实态度,对媒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监管部门在材料审阅中发现的疑点,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通过人员访谈、现场盘点、核对原始单据等方式予以对证,要实施“穿透到底式”的检查。
财务等信息披露造假,市场和投资者苦之久矣,尤其是造假上市一旦成功,市场等于又多混进来一个病毒基因,通过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渠道,或者其它市场主体见样学样,这个病毒可能传染复制、危害面越来越广,严重危害市场正常运行秩序,也危害投资者利益。因此,对IPO在审企业实施严之又严的现场检查,一点也不为过;IPO现场检查,绝不应该是针对重现苗头的IPO堰塞湖的权宜之计,而应该是对市场进行刮骨疗毒的长久之策。
只有通过严格的IPO现场检查,也才能发现更多问题,从而有针对性进一步实施惩戒。由于IPO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之后、发行人往往难以发行上市,对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损害没有形成事实,一般不存在民事赔偿责任,这方面应主要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尤其对中介机构,情节较重的应予以监管谈话、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对于构成犯罪的可依照《刑法》,严厉追究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若IPO现场检查发现发行人存在造假等问题,即便其主动提前撤回IPO申请,也应强化惩戒。比如,证监会规定,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有些IPO在审企业一看形势不妙,提前撤回申请,笔者建议发行人主动提前撤回IPO申请、但在IPO检查时发现问题较为严重的,同样应该3年之后才能重组上市(或以重组方式进入股市、或再次申请IPO)。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 熊锦秋
“特别声明:以上作品内容(包括在内的视频、图片或音频)为凤凰网旗下自媒体平台“大风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videos, pictures and audi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the user of Dafeng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mere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pac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