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南昌、新余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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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南昌、新余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e公司讯,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南昌、新余、景德镇、鹰潭、抚州、吉安、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同意南昌、新余、景德镇、鹰潭、抚州、吉安、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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