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发布的《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2)披露了公司诉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公司诉宋雪云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于2019年5月30日发布的《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29)披露了公司申请嘉兴融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现担保物权纠纷案的基本情况,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针对上述案件作出的法律文书。现将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诉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债券交易纠纷案

公司购入并持有被告发行的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8康得新SCP001”)面值合计9,000.00万元。因债券到期被告未履行兑付义务构成实质违约,公司于2019年1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向法院提出追加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为本案共同被告。根据被告提交的材料,被告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处开立账户,据网上银行显示,截至2019年4月4日账户余额为8,138,803,921.19元,被告曾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提出“18康得新SCP001”的支付要求,但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声称账户实际余额为零,且未说明存款去向,最终导致被告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基于上述理由,被告申请追加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为本案的共同被告,北京银行作为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总行,对上述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申请追加北京银行为本案的共同被告。且北京银行作为“18康得新SCP001”的主承销商,未就被告银行存款的争议、受限事项、现金管理等影响被告偿还能力的信息进行有效披露。公司同意被告的追加申请,并要求两追加被告向公司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2019年6月1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云民初43号《追加当事人通知书》,依法追加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为本案共同被告。

(二)公司诉宋雪云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因被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公司于2018年11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12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云民初2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宋雪云向公司返还初始交易本金19,586.6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等,公司在前述各项款项总额范围内对宋雪云用于质押的31,210,000股鹏起科技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2月25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云执31号《执行裁定书》,指定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三)公司申请嘉兴融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现担保物权纠纷案

因被申请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公司于2019年5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申请。2019年6月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沪0115民特2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持有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厦华电子,证券代码:600870)7,241.60万股股票,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价款优先清偿被申请人欠付申请人的融资本金32,764.00万元、利息、罚息等。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诉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债券交易纠纷案

案件审理过程中,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2019年8月1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云民初4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二)公司诉宋雪云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近日,公司北京海淀大街证券营业部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云01执3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北京海淀大街证券营业部依法履行协助司法执行义务,于2019年8月22日、8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卖出宋雪云持有的*ST鹏起股票15,606,172股。本案尚未执行完毕。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沪0115执1566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嘉兴融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厦华电子,证券代码:600870)7,241.60万股股票。目前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审理或履行完毕,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该诉讼事项目前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会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

附件:公司其他诉讼情况统计表

此前公司披露的其他诉讼案件,有进展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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