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仇加旧恨!日韩贸易“战火”蔓延至WTO 冲突长期化趋势不可逆转

新仇加旧恨!日韩贸易“战火”蔓延至WTO 冲突长期化趋势不可逆转

旧恨未消,新仇又至。

输掉了在世贸组织(WTO)下接受仲裁的一场长达四年的对日反倾销案件后,韩国反手就将日本再次告上WTO法庭,加之日本新组的安倍内阁“鹰派”林立,日韩贸易对立出现不可逆转的长期化趋势。

当地时间11日,韩国政府发表声明,以日本出口管理条例违反WTO协定为由,对日本提起诉讼,指出日本违反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1条和第11条,且日本对韩出口限制是出于“政治动机”,完全是为了报复前劳工问题。

不过截至12日傍晚发稿时间,第一财经记者再次查阅WTO内部文件系统,仍未看到韩国提交的诉讼申请文件。

需要指出的是,通常WTO从磋商到最终终裁需要两年以上的处理时间,而目前WTO争端解决机制下上诉机构(即终裁机构)恐在今年年中停摆,最终日韩在WTO的争斗将如何收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员杨荣珍对第一财经记者指出关键一点,即近期日韩在半导体原材料的贸易纠纷中,日本并没有完全限制产品的出口,只是取消了韩国有进口优惠待遇的“白名单地位”,所以,“韩国的诉讼WTO可能会受理,但是能不能赢还要打一个问号。”

新仇旧恨涌上来

赢得“日本诉韩国对日产气阀征收反倾销税”案(下称“DS504”案),对于日本而言,算是在年内打了一次漂亮的翻身仗。

此前,日本曾在4月中旬意外在WTO输掉了日韩在福岛水产品进口方面的官司。由于WTO专家组在初裁中裁定了韩方违规,却在终裁中又推翻了专家组判决,改判支持韩方对日本福岛等地水产品实施进口禁令,日本朝野震怒。据日本媒体报道,彼时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罕见发火,并称日方负责官员“轻敌”。

此次WTO则作出了对日方有利的判决。在DS504案中,焦点产品是用于控制压缩空气流动的零部件——气阀,该产品被用于工厂的生产线上。2015年,韩方认为日企以不当低价出口气阀,给韩国企业造成了损失,从2015年8月起,加征11.66%至22.77%的关税。

日方预计,截至2020年8月,这一关税负担累计约达23亿日元(1.52亿人民币)。日本于2016年向WTO提起了诉讼。2019年9月10日,WTO上诉机构作出最终决定,判决韩国违规。

此次日本经产省大臣世耕弘成迅速声明日方赢了,并称“将要求韩方诚实且迅速地纠正与WTO协定不符的措施”。而如韩方拒绝纠正,日方可以采取对抗措施,例如对不限于气阀的韩国输日商品加征关税等。

不过韩国媒体并不这么看,就上诉机构报告本身,许多韩国媒体均认为,韩国在大部分判决书的论点上都胜诉了。

第一财经记者也拿到了这份判决书,在这份报告中,上诉机构的确作出了混合型的判断,即在推翻了日本一些诉讼要求的同时,还是作出了韩方行为同WTO下反倾销原则不符的最终判决。

韩国需要立即撤销反倾销税的措施吗?

杨荣珍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WTO作为国际组织约束的是各国政府,而非直接管辖企业。现在WTO调查中认定韩国在征税过程中有违规,但韩国要修改相应条款还要经过国内的程序,并不是说WTO判决生效之后韩国就立刻要修改。”

杨荣珍补充道:“一般情况下,各国履行WTO裁决结果有一个时间跨度,最长可以有15个月,所以说如果韩国要根据反倾销调查结果修改国内程序的话,它会和日本协商一个时间期限,在那个时间点前履行裁决就可以了。”

那么,如果韩方拒绝纠正,日本可以向韩国发起报复措施吗?杨荣珍告诉第一财经记者:“WTO的规则下不允许成员直接单方面采取报复措施,必须要经历一系列的程序才能实施。比如说,韩国在反倾销的案例中和日本商议8个月内履行裁决,只有在8个月到期后,若韩国没有修改或者日本认为韩国的修改结果不符要求,日本才可以采取相应的行动。但这依然有个前提,就是日本的报复措施需要WTO授权,否则也是不符合WTO规则的。“

WTO该判决下发之时,正赶上日韩贸易冲突的敏感时间点。

日韩贸易冲突长期化

WTO该判决下发之时,正赶上日韩贸易冲突的敏感时间点。

正如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刘向东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的:“对单个事件来说,WTO对反倾销或反补贴的‘双反调查’花费三年多的时间是很正常的,但这次裁决正好赶上了贸易摩擦的当口,这对已经僵持不下的日韩经贸关系无疑会产生影响。”

如前所述,韩国政府目前提出,日本从7月起限制三种半导体关键原材料对韩出口,是出于政治原因影响贸易,违反了WTO规则,因此也拟将日本起诉至WTO上诉机构。

按照WTO 的程序,起诉意味着磋商的开始。通常如双方在60天磋商期中无法取得进展的话,则诉讼方可以要求WTO进行初审,随后从一审到终审,大概要花两年时间,这意味着日韩针在半导体材料出口限制方面的冲突正式进入WTO框架内,且呈现长期化趋势,并有报复和反报复关税的可能性。

杨荣珍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WTO的程序是,成员方(比如日本)可以在第一次提起诉讼时表示反对,那么WTO当时可以不受理,但第二次提起诉讼的时候,日本就没有权利否定了。”

这场潜在的贸易官司,韩国胜算几何呢?杨荣珍分析称,日本主打的国家安全牌在WTO诉讼中非常有效。她称:“实际上,虽然WTO倡导自由贸易,希望各国对贸易减少限制,但是其中也存在例外,比如WTO《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第21条,我们称之为‘安全例外’,讲的就是国家安全问题。”

“比如某一国家认为如果不采取措施会危及国家安全,那么它有权这么做。”杨荣珍进一步解释称,“现在以国家安全为由(打赢)的案例此前还没有。也就是说,WTO在第21条安全例外条款的适用上是相对宽松的,因为各国有保护自身安全的主权,所以如果打国家安全的牌,一般来说WTO是不太干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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