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区志航利用未公开信息非法获利被判刑

原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区志航利用未公开信息非法获利被判刑

中证网讯(记者 赵中昊)9月1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原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区志航因和泰信基金原基金经理袁某(女)涉嫌利用券商和基金经理的职务之便,进行趋同交易2.81亿元,非法获利324.04万元,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双双被判入刑。其中区志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二十万元;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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