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00323)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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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钢铁股份(00323)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00323)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2019年9月19日 22:58:17 查看PDF原文 智通财经网

智通财经APP讯,马鞍山钢铁股份(00323)公布,有关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代表宝钢提出可能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该公司全部已发行H股(宝钢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收购的股份除外),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收到马钢集团通知,马钢集团已于当日完成股权划转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划转随即完成。

紧接股权划转完成后,中国宝武持有马钢集团51%股权,并通过马钢集团取得马钢集团持有的A股的间接控制权,占该公司总股本约45.54%。安徽省国资委持有马钢集团股权的比例由100%降至49%。鉴于中国宝武系国务院国资委全资拥有,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安徽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该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保持不变,仍为马钢集团。

根据委员会决定且按收购守则规则26.1要求,交割后,中国宝武将促使其全资附属公司宝钢展开所有发行在外H股的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宝钢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收购的H股除外)。由于股权划转完成,宝钢必须按收购守则就所有发行在外的H股(宝钢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收购的除外)发出要约。根据该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的已发行总股本,约17.33亿股H股受H股要约所限,占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约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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