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资产质量恶化风险创7年新高,IPO进展遥遥无期

河北银行资产质量恶化风险创7年新高,IPO进展遥遥无期

日前,天山发展控股发布公告称,9月25日,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天山景玉兰与河北银行订立认购协议,河北银行拟按每股认购股份4.05元人民币(单位下同)的认购价配发及发行4300万股认购股份(可予调整)。

公告称,4300万股认购股份的总代价为1.74亿元。河北银行有意通过发行新股自认购人处获得注资,配发股份总数不超过10亿股。倘认购股份数量并无调整,则认购股份相当于河北银行于注资完成后经扩大股本的约0.6%。

有意思的是,河北银行还有一笔4.65亿股权两次流拍。

《洞察IPO》分析发现,河北银行目前经营状况并不稳定,该行资产质量风险当前较高。

风险大,天山房地产还要认购其股份,自然有其另外的利益打算。同日,天山房地产(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且持有天山景玉兰全部股权)与河北银行石家庄分行订立战略合作协议,订约方同意进行合作,以支持天山房地产的发展及经营。说白了,就是天山房地产将能够从河北银行获得资金支持。在当前房地产企业普遍资金紧张的形式下,天山房地产此举无疑是笔划算的买卖。

经营恶化、上市无期

河北银行IPO进展看起来仍然遥遥无期。

早在2012年1月,河北银行即宣布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于境内上市,且正在接受中信证券辅导。去年11月,中信证券还发布了河北银行第二十七期上市辅导工作报告,但目前该行仍未有IPO实质进展。至此,该行为准备IPO,已经7年有余。

糟糕的是,该行当前正在经历经营恶化阶段:经营业绩下滑,资产质量恶化。

2018年,河北银行营业收入、净利润双降,经营现金流也为净流出。2018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67.73亿元,同比下降了8.65%;实现净利润20.22亿元,下滑了25.58%。经营活动产生净现金流为净流出65.34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入34.40亿元。

多项经营指标恶化。盈利能力指标方面,2016年、2017年、2018年,河北银行资产利润率分别为0.99%、0.84%、0.6%,资本利润率分别为16.11%、13.58%、8.07%,均呈现下降态势。资产质量指标恶化更加明显,自2012年开始,河北银行资产质量逐渐走低。2011年至2018年,该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8%、0.62%、0.68%、1.16%、1.38%、1.49%、1.61%、2.53%。算起来,已经连续7年不良贷款率上升。同期该行拨备覆盖率分别为310.3%、423.74%、358.73%、280.91%、235.02%、201.55%、162.66%、111.85%,连续6年下降,且已经低于现行120%—150%的监管红线。

该行贷款客户集中度方面风险也比较高。数据显示,2018年末,该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11.77%,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为8.29%,两个指标的标准值分别为15%和10%,河北银行的两项指标已经接近标准值。

贷款5级分类方面,该行关注类贷款与次级类贷款也持续大幅增长。2018年末,该行关注类贷款85.66亿元,较2017年的48.78亿元增长75.6%,次级类贷款2018年末为29.4亿元,较2017年末的6156.2万元激增了4675.76%。

逾期贷款也大幅上升,2018年末,河北银行逾期贷款余额105.36亿元,较2017年末64.44亿元增长63.50%。

此外,该行截至去年末,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案件涉及金额4.18亿元。2018年作为被告的新增诉讼案件涉诉标的总金额1069.07万元,该行声称,预计不会对该行财务或经营结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4月2日,审计署发布《2019年第1号公告:2018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下称“公告”),公告指出,部分地方性金融机构存在不良贷款率高、拨备覆盖率低、资本充足率低、掩盖不良资产等四大乱象。在23家存在掩盖不良资产的金融机构中,河北银行是审计署点名的唯一一家城商行。

股权不受欢迎

事实上,在天山发展公告认购河北银行股权之前,河北银行刚刚经历了大股东股权二拍流拍情形。

9月23日,河北银行4.65亿股权二拍结束,此次又以流拍结局告终。

此笔股权是其第三大股东中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城建投”)持有的股权,占该行总股本的7.75%。此前,中城建投4.65亿河北银行股份被法院查封并抵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该查封股权两次司法拍卖均流拍。

第一次拍卖是在8月14日,当时的起拍价格为20.75亿元,评估价为23.05亿元,不过结果是只有围观没有出手的,截至9月28日,第一次拍卖围观人数达7314次。9月23日第二次拍卖时,起拍价为18.67亿元,不仅远低于评估价,还低于首次的起拍价。且围观人数也较第一次少,截至9月28日,第二次的围观人数仅为3087次。

可以预见,在河北银行当前经营状况恶化情况下,如果该笔股权进行第三次拍卖的话,价值将大概率继续降低,于长安国际信托而言,无疑权益将受到损害。事实上,长安国际信托也有此担忧。

据悉,8月1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河北银行股权首次挂于司法平台拍卖后,长安信托曾对河北银行股权拍卖提出异议,请求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3日在淘宝网上对中城建投持有的河北银行股权的拍卖。

长安信托认为,若按照评估价值的九折起拍,极有可能影响一拍效果。同时,因二拍的降价幅度有司法解释的明确限制,在拍卖不成功,即股权价值客观上达不到评估值的情况下,自身很有可能需以一个显著偏高的价格接受以物抵债,亦陷入权益受损的不利境地。

8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纸裁定书驳回长安信托异议。该院指出,本案中,涉案股权经过评估,在执行实施机构综合考量案件情况下,经合议确定以评估价的90%作为起拍价,并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备案,程序合法,无不妥之处。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