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MONEY讯 10月18日,东北证券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近日,东北证券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通知,获悉吉林信托因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前保全,其所持公司约2.76亿股股份已被司法冻结。
截至公告披露日,吉林信托持有公司股份276,073,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0%;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276,073,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0%。公告显示,冻结起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3日。
WEMONEY关注到,9月18日,东北证券发布过类似公布。公告披露,吉林信托因与盛京银行合同纠纷诉前保全,其所持公司276063582股已被司法冻结,冻结股数为276063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79%。公告显示的冻结起止日期为2019年9月11日至2022年9月10日。
除了上述诉讼,WEMONEY关注到,吉林信托8月还被曝出2名员工1.5亿违规放贷案,此外,另一前员工因贪污、挪用公款被判决。
8月2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判决书,揭示了吉林信托一起1.5亿的违规放贷案。
据披露,2011年6月,戴英忠(因犯贷款诈骗罪已判决)在明知自己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莱芜市南山石灰石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资不抵债、不符合贷款条件下,以南山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新上环保型石灰窑项目为由,伪造南山公司采矿权资产评估报告书、新建项目资本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虚假贷款材料,向吉林信托申请贷款1.5亿元人民币。
而时任吉林信托上海信托一部的经理安危、业务员王雪松未按照国家规定对申请贷款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了同意发放贷款的尽职调查报告。2011年12月20日,吉林信托将融资款1.5亿元人民币从上海浦发银行长春支行打入南山公司账户,后戴英忠将此笔贷款用于支付高额好处费及偿还巨额欠款。
另外,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王雪松辩护人称,王雪松违法发放贷款是过失行为,其书写《尽职调查报告》是在试用期内,没有进行过业务培训,不懂操作规程,盲目听从领导安排,是工作失误。吉林信托合规部、风控小组审查后也发现问题,但是没有采取措施,最终通过信托计划,是违法发放贷款的主要原因。
除了上述员工违规放贷案,吉林信托前员工还被曝出贪污、挪用公款。
中国裁判文书网8月6日披露的一则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郝瑞佳于2009年2月经吉林信托党委任命担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经理。2012年3月至2015年4月期间,郝瑞佳利用保管原吉林信托上海一部经理安危返还给公司2011年绩效款35.959万的便利条件,于2013年4月私自将其中的17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获利1430元。后又分别于2014年8月15日支取3182元,2014年10月8日支取65000元,2015年4月3日支取82307元,上述款项全部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郝瑞佳主动向监察机关上缴全部赃款。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诉讼案件暴露了吉林信托内控不严的问题,事实上,吉林信托也因公司治理问题收到过监管罚单。8月23日,吉林银保监局公布了一张对吉林信托40万元的罚单,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公司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
另据吉林信托2018年财报披露,吉林银保监局于2018年4月至6月对吉林信托资管及同业业务、信托业务、兑付风险、合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检查后下发了《现场检查意见书》。
按照《现场检查意见书》的要求,吉林信托制定的整改计划中包括多则内控风险防控和制度建设举措,具体为:一、强化内控执行力度,提高现代治理能力,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二、持续强化风险防控理念,强化了贷后风险管理工作,加大风险处置力度;三、强化合规、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建设,完善了风险管理制度审批流程,杜绝违规操作行为发生;四、夯实内部管理基础工作,提升内部审批流程的规范性、归档文件的完整性;五、持续加强尽职管理,提高自主管理信托财产能力;六、强化制度约束与制衡机制,加大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七、加大监管意见落实力度,加强责任追究;八、全面提升员工素质,倡导合规风险文化。
官网资料显示,吉林信托是吉林省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注册资本金15.96亿元(含外汇1,815万美元),吉林省财政厅代表吉林省政府持股97.496%,其余四名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持股0.626%。截至2018年末,管理信托资产规模872亿元。WEMONEY针对上述诉讼案以及吉林信托的内控管理等问题联系对方,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WEMONEY 刘双霞/文)